貨車
編輯貨車,簡稱卡車,是屬于用于運輸貨物的機動車輛的商用車輛之一。 貨車也可以用拖車操作; 這個隊叫卡車,這個組合里的貨車就叫機動車。 如果牽引車很短,掛車放在上面,這種組合稱為半掛車。
貨車的類型
編輯建設性分類
常識中的貨車一般由支撐底盤(通常為梯架)、合適的驅動器、駕駛室和用于承載載荷或貨物的構筑物組成。 除了這些根據重量可分為輕型、中型和重型卡車的卡車外,一些以汽車底盤制造的車輛如果適合運輸貨物,也被登記機關歸類為卡車。 對于某些貨車和旅行車,同一車型甚至可以作為轎車(例如小巴)或卡車(例如送貨車)使用,具體取決于注冊類型和用途。
其他小型卡車例如是廂式貨車、高頂旅行車和小型平板卡車。 貨車設計用于自行承載負載和(可選擇作為鉸接式火車)拉動額外的拖車,或者它們被建造為鉸接式卡車或鉸接式卡車。 鉸接式貨車在運輸貨物時連接半掛車(所謂的半掛車),由于它們本身不具有運輸貨物的結構,因此它們與半掛車組合在一起。 必須區分用于牽引傳統拖車的牽引車。
根據發動機相對于駕駛室的位置,分為長鼻型(發動機位于駕駛室前方)、短鼻型(發動機部分移入駕駛室)和駕駛室上方發動機(發動機在駕駛室下方或后面,例如在車輛的后部)設計(后置發動機)或在其地板下(地板下發動機))。 還有角形和圓形引擎蓋變體。
尺寸和重量 - 法定分類
卡車通常根據其允許的總質量 (GVW) 或允許的總重量 (GVW) 和車軸數量以及用途進行劃分。
通常,一方面是本地運輸或配送卡車(通常是較小的車輛,而且大多是沒有鋪位的較小駕駛室),另一方面是重型長途運輸車輛,這取決于設計和預期用途應用領域。 這兩種類型的實際使用在其他應用領域也是可能的,但對形式上的區別沒有決定性作用。
與此同時,配備兩軸牽引車和三軸半掛車(拖車)的所謂歐式鉸接式貨車在長途運輸中的注冊數量已經超過了傳統的鉸接式貨車。
道路擁堵
卡車比汽車更容易磨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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