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陽日報社2019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現就體檢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體檢名單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附后。
二、體檢安排
1.時間:2020年1月6日7時50分;
2.地點:沈陽市紅十字會醫院,一樓大廳導診臺集合;
3.地址:沈陽市沈河區中山路389號;
4.項目:《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體檢項目。
三、體檢須知
1.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1張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黑色簽字筆、體檢費等(男約550元,女約650元,費用自理)。依據檢查結果,體檢醫師可能增加必要的檢查、檢驗項目,由此產生的額外體檢費用,請考生準備充足。
3.參加體檢人員要服從指揮,遵章守紀,體檢表應如實填寫;有隱瞞病史、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醫院體檢區域;體檢過程中應關閉通訊設備,不得與外界聯系,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查體前核對查體表內容是否屬實,各種化驗單和檢查項目是否齊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體資料。
5.查體前一天應避免勞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鹽飲食。查體當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檢標本留置應達到尿管高度2/3處,并妥善放置于衛生間尿架上。
6.女士月經期不宜做婦科檢查和尿檢,做婦科檢查前需排小便,請提前告知前臺工作人員并于導診單上明確標注,待經期完畢后補檢。
7.不得放棄某個體檢項目,查體完畢須檢查所查的項目是否齊全,并把自己的查體表送至前臺。
8.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請事先告知前臺工作人員,并于導診單上明確標注,避免行DR、婦科內診等檢查。
9.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有關部門須在參加體檢人員提出申請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復檢可另選醫院進行。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果為體檢最終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本次招聘考察對象。
10.參加體檢人員務必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無故缺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日報社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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