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協作機器人
編輯協作機器人是旨在在共享空間中與人類互動或在附近安全工作的機器人。與傳統的工業機器人相反,傳統的工業機器人旨在通過與人的接觸隔離來確保安全地自主工作。Cobot的安全性可能取決于輕質的結構材料,倒圓的邊緣以及速度或力的限制。安全也可能需要傳感器和軟件來確保良好的協作行為。
由機器人制造商和國家機器人協會組成的全球性行業協會國際機器人聯合會(IFR)收集有關兩種類型的機器人的統計信息-1)用于制造的工業機器人和2)家用和專業用途的服務機器人。服務機器人可以被認為是協同機器人,因為它們旨在與人類并肩作戰。傳統上,工業機器人在柵欄后面與人分開工作,但是隨著工業機器人的出現,這種情況正在改變。
合作機器人可以扮演許多角色。協作服務機器人可以執行各種功能,其中包括公共場所的信息機器人;在建筑物中運輸物料的物流機器人,以檢查配備有攝像頭和視覺處理技術的機器人,這些機器人可以在多種應用中使用,例如在安全設施的xxx巡邏。協作型工業機器人可用于自動化重復的,不符合人體工程學的任務-例如,取放重型零件,機器進給和最終組裝。傳統上,工業機器人已在工業領域中用于預組裝任務,例如切割、焊接、車身的基礎組裝和噴漆。協作型工業機器人使汽車和電子制造商能夠將自動化擴展到最終產品組裝,完成任務(例如拋光和施涂涂層)以及質量檢查。
IFR定義了四種類型的協作制造應用程序:
- 共存:人與機器人可以并排工作,但是沒有共享的工作空間。
- 順序協作:人和機器人共享工作空間的全部或一部分,但不能同時在零件或機器上工作。
- 合作:機器人和人類同時在同一零件或機器上工作,并且兩者都在運動中。
- 響應式協作:機器人實時響應工人的動作。
在當今協作機器人的大多數工業應用中,協作機器人和人類工人共享相同的空間,但獨立地或順序地完成任務(共存或順序協作)。協作或響應式協作目前較少見。
標準和準則
編輯2002年,一個行業工作組發布了智能輔助設備安全標準草案。2016年發布了更新的安全標準。修訂的EN ISO 10218標準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和ISO / TS 15066 規范定義了協作機器人應用程序的安全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協作機器人還包括適用于機器人手臂以執行任務以及由其處理的對象的工具。
協作機器人的安全性最終由應用程序決定(例如,如果人類可以接觸,使用切削工具的協作機器人將是不安全的,而分揀泡沫碎片的同一機器人則不會)。因此,機器人制造商完成的風險評估也必須涵蓋設想的工業場所。EN ISO 10218第1部分和第2部分與機械指令一起構成了風險評估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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