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結構化產品
編輯結構化的產品,也被稱為市場掛鉤的投資,是一個預先包裝的結構性金融?投資基于單個戰略安全、證券、一籃子期權、指數、商品,債券發行或外國貨幣,并在較小程度上,衍生物。
實用程序
編輯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結構化的概念意味著定制您的回報流。例如,投資者不喜歡股票x,并且不想將其持有在投資組合中。但是,投資者知道股票上漲20%會帶來多少遺憾。因此,投資者可以選擇購買股票x上的結構性產品,而可以選擇與另一實體(例如銀行)的協議(“合同”、“證書”、“票據”)支付全部股票x的回報,但是僅當庫存確實超過了指定的閾值時。在指定時間段內占20%。條件和資產的各種組合都是可用的,并且定價基于過去的可能性,實際發生的情況以及現在的市場預期,即在給定的約束條件下,在這樣的時間跨度內發生的此類回報。
從發行人的角度來看,結構化意味著必須組合許多現有的金融產品才能實現客戶所需的收益功能。
某些結構性產品的一個特征是“?本金保證?”功能,如果持有本金到到期,則可以提供本金的保護。例如,投資者投資了100美元,發行人只是投資了無風險債券,該債券具有足夠的利息,可以在五年期后增長到100美元。該債券今天的價格為80美元,五年后將增至100美元。發行人用剩余的資金購買執行投資策略所需的期權和掉期。從理論上說,投資者可以自己做,但是許多期權和掉期的成本和交易量要求超出了許多個人投資者。
因此,結構化產品的創建是為了滿足市場上可用的標準化金融工具無法滿足的特定需求。結構化產品可以用作直接投資的替代方案,可以作為資產分配過程的一部分,以減少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或利用當前的市場趨勢。因此結構化產品不是衍生產品。
正式定義
編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則434(關于某些招股說明書交付)將結構性證券定義為“現金流量特征取決于一個或多個指數,或者嵌入了遠期或期權或證券的證券,其中投資者的投資收益和發行人的付款債務視基礎資產、指數、利率或現金流量的價值變動而定,或對此高度敏感”。
在太平洋股票交易所定義結構性產品作為“的產品,衍生自和/或基于單個證券或證券、一籃子股票、指數、商品、債券發行及/或外幣,除其他事項外”和包括“指數和股票掛鉤票據,定期票據和通常由在特定時間購買股票和/或債務證券的合同組成的單位”。
結構化產品業務作為客戶驅動的衍生產品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發生了巨大變化。它的現代設置需要全面了解:
- 現行的監管環境,現有法規和即將出臺的法規(包括MIFID II、KYC、PRIIP-KID等)的影響;
- 巴塞爾協議3,FRTB等規定的基于風險的資本/流動性要求原則;
- 結構化的產品制造流程,有效的衍生品業務價值鏈、將交易、結構、定量建模和風險管理聯系起來;
- 結構化的產品分銷渠道、產品包裝、電子平臺的影響;
- 結構化產品收益特征及其風險特征;
- 現實的定量定價模型能夠處理多曲線環境,波動性微笑/偏斜等。
風險
編輯與許多結構性產品相關的風險,尤其是那些因市場波動而導致本金損失的風險,與期權所涉及的風險相似。期權交易中的嚴重風險是公認的,必須明確批準客戶進行期權交易。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建議公司“考慮”是否應要求某些或所有結構性產品的購買者通過類似的批準程序,以便僅批準用于期權交易的帳戶也將被批準用于部分或全部結構化產品。
在美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并不總是為“受本金保護”的產品提供保險;它們可能僅由發行人投保,因此如果存在流動性危機或破產,可能會損失本金。一些公司試圖為不再交易的結構化產品建立新的市場。有些在二級市場上的交易價格低至一美分。
結構性產品的監管框架不明確,可能會落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在印度,與股票相關的結構性產品可能違反《證券合同管理法》,該法禁止發行和交易不在國家認可的交易所交易的股票衍生品。
來源
編輯結構化投資源于希望更廉價發行債券的公司的需求。這可以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來完成,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轉換為權益的債務。為了換取更高回報的潛力(如果股票價值增加并且債券可以轉換為利潤),投資者將同時接受較低的利率。但是,這種權衡的價值值得商bat,因為公司股權價值的變動可能無法預測。
然后,投資銀行決定為基本可轉換債券增加功能,例如增加收入以換取對股票可轉換性的限制或本金保護。這些額外功能是投資者可以使用期權和其他衍生工具執行的所有策略,只是它們被預先包裝為一種產品。目標再次是使投資者有更多理由接受較低的債務利率以換取某些功能。另一方面,投資銀行的目標是提高利潤率因為具有附加功能的較新產品更難估價,因此難以衡量銀行利潤。
近年來,對這些投資的興趣不斷增長,高凈值投資者現在使用結構化產品來進行投資組合多元化。如今,產品范圍非常廣泛,反向可轉換證券代表了產品范圍的另一端(增產產品)。結構化產品也可在大眾零售級別獲得,尤其是在歐洲,國家郵局甚至超級市場都將其產品出售給客戶。
產品設計與制造
結構性產品渴望為投資者提供針對性強的投資,這些投資與其特定的風險狀況,回報要求和市場期望掛鉤。
從歷史上看,這種愿望是通過臨時方法來滿足的:產品的結構以一種似乎適合客戶的方式被假定。在這種方法中,可能很難闡明產品設計要解決的確切問題,更不用說將產品視為對客戶最佳的產品了。盡管如此,這種方法仍在實踐中廣泛使用。
已經提出了一種用于產品設計的更高級的數學方法。它允許將金融產品的結構推導為滿足客戶需求的數學最佳解決方案。這種方法要求設計產品的結構師和需要了解建議的客戶都需要更高的熟練度。
產品設計完成后,將通過金融工程過程進行制造。這包括通過涉及交易策略復制產品標的類似的債券、股票、指數、商品以及簡單的衍生品如香草期權,掉期和遠期。
利弊
編輯近年來,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因為它們通過使風險厭惡者將風險轉移給愿意付費承擔風險的人來發揮經濟功能。
優點
結構性產品的好處可能包括:
- 主體保護(取決于結構產品的類型)
- 通過稅收途徑獲得應納稅的投資
- 投資收益的增加(取決于結構化產品的類型)
- 降低投資中的波動性(或風險)(取決于結構化產品的類型)
- 在低收益或扁平股票市場環境中獲得正回報的能力
- 通過使用以證券或現金存款形式抵押的抵押擔保工具(COSI),能夠將發行人的風險降至最低
缺點
結構性產品的劣勢可能包括:
- 信用風險?–結構性產品是來自投資銀行的無抵押債務
- 缺乏流動性?–結構性產品主要在場外交易,發行人沒有義務提供報價
- 高度復雜-收益計算的復雜性意味著與僅擁有基礎資產相比,很難確定結構化產品的表現如何
- 基于直覺的產品設計方法通常會產生數學上等同于賭博的交易。(可以使用定量結構方法來消除此問題)
- 不清楚產品實際要解決的確切問題(不適用于通過定量結構方法構建的產品)。
類型
編輯結構化產品不是同質的-衍生品和相關資產種類繁多-但可以將其歸類為以下幾類:
- 利率掛鉤票據和存款
- 與股票掛鉤的票據和存款
- 外匯和與商品掛鉤的票據和存款
- 混合掛鉤票據和存款
- 信用掛鉤票據和存款
- 固定比例債務義務(CPDO)
- 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CPPI)
- 市場掛鉤票據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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