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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設計科學
編輯設計科學的概念由R. Buckminster Fuller于1957年提出,他將其定義為系統的設計形式。他在1961年向國際建筑師聯合會提出的“?世界設計科學十年”提案中擴展了這一概念。此詞后來由SA Gregory在1965年的“設計方法”會議中使用。科學方法與設計方法之間的區別。Gregory認為設計不是一門科學,而設計科學指的是對設計的科學研究。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在1968年卡爾·泰勒·康普頓(Karl Taylor Compton)的演講在對人工(相對于自然)的科學研究中使用和推廣了這些術語。在此期間,術語(系統設計和設計研究)的兩種用法混合在一起,以至于設計科學可能同時具有兩種含義:設計科學和設計即科學。
人工科學
編輯西蒙的《人工科學》,于1969年首次發表,以先前的發展為基礎,并推動了與許多設計學科相關的系統化和形式化設計方法的進一步發展,例如建筑、工程、城市規劃、計算機科學和管理、學習。西蒙關于設計科學的思想也鼓勵了設計研究和設計科學研究的發展。
人們一直關注將設計與科學區分開來。Nigel Cross在科學設計,設計科學和設計科學之間進行了區分。設計科學(設計科學研究)不需要或不認為設計行為本身就是科學,并且越來越多的研究計劃都采用這種觀點。克羅斯使用術語“設計上的了解方式”將設計與其他類型的人類活動區分開來。
設計作為一門科學
編輯設計與科學之間的關系仍在爭論中,并且繼續進行許多努力來重新設計或改革設計科學。例如,Suh的公理化設計理論提出了一種領域無關的理論,可以解釋或規定設計過程。Gero?的功能行為結構(FBS)本體提出了設計和設計的領域獨立本體,這是另一個示例。早期使用數學將設計過程形式化的工作包括Braha的形式化設計理論(FDT),它是設計過程的領域獨立數學和計算理論。
在信息系統中設計為一門科學
編輯在信息系統中,特別重視設計作為一門科學。Hevner和Chatterjee提供了有關信息系統中的設計科學研究(DSR)的參考,包括DESRIST會議上精選的論文,DSR的關鍵原理以及行動研究與設計研究的集成。Vaishnavi,Kuechler和Petter提供了信息系統中的設計科學研究的資源,概述了設計科學研究的起源和哲學基礎,解釋了設計科學的方法,并提供了討論設計科學方法或提供設計范例的文章的書目科學。2010年,有122位教授簽署了一份備忘錄,促進了信息系統研究中的設計科學。
Hevner等。提供了一組七個指南,可幫助信息系統研究人員進行,評估和提出設計科學研究。七項準則涉及作為工件的設計,問題相關性、設計評估、研究貢獻、研究嚴謹性、作為搜索過程的設計以及研究交流。
設計科學研究方法的后續擴展詳細說明了如何通過嵌套問題解決來合理地分解設計和研究問題。還解釋了監管周期(問題調查、解決方案設計、設計驗證、解決方案實施和實施評估)如何適應框架。開發了一個用于產生和展示信息系統研究的模型,他們稱其為設計科學研究過程。該模型已被廣泛使用,Adams提供了用于創建數字取證過程模型的過程模型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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