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市場
編輯衍生品市場是金融市場的衍生工具,金融工具像期貨合約或期權,這是從其他形式的衍生資產。
市場可以分為兩類,即交易所買賣的衍生產品和場外衍生產品。盡管許多市場參與者都活躍于這兩種產品中,但這些產品的法律性質以及交易方式都非常不同。歐洲的衍生品市場名義上的價值為660萬億歐元。
衍生市場參與者
編輯根據其交易動機,可以將衍生品市場的參與者分為四類。
期貨市場
編輯期貨交易所,如泛歐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交易標準化衍生品合約。這些是整個基礎產品的期權合約和期貨合約。交易所的成員在交易所的這些合約中擔任倉位,他們是中央交易對手。當一方變長(購買期貨合約),另一種變短(銷售)。引入新合同后,合同中的總頭寸為零。因此,所有多頭頭寸的總和必須等于所有空頭頭寸的總和。換句話說,風險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截至2004年6月,所有未平倉頭寸的名義總金額為53?萬億美元。到2008年3月,這一數字增加到81萬億美元。
場外交易市場
編輯未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量身定制的衍生產品在場外市場(也稱為場外交易市場)上交易。這些機構包括投資銀行和交易者,這些交易者在這些衍生產品中進行市場交易,客戶包括對沖基金、商業銀行、政府資助的企業等。總是在場外交易的產品是掉期、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合約、信用衍生工具、累加器等。總名義金額截至2004年6月,所有未平倉頭寸為220萬億美元。
場外交易市場通常分為兩個主要部分:客戶市場和交易商市場。由于高昂的搜索和交易成本,客戶幾乎只能通過經銷商進行交易。經銷商是大型機構,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資金來為客戶安排交易。為了對沖與客戶進行交易所帶來的風險,交易商轉向交易員市場或交易所交易市場。交易商還可以自己交易或在場外交易市場中充當做市商。
關于金融危機的爭議
編輯衍生品市場因其在2007-2010年金融危機中的作用而被指控。特別是信用違約掉期?CDS,在場外衍生品市場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及抵押支持證券?MBS(一種證券化債務)。據說,xxx操作對冒險承擔產生了“非理性的吸引力”,而且缺乏清算義務也似乎對市場平衡造成了極大損害。在G-20的對金融市場的提案改革都強調這點,并建議:
- 更高的資本標準
- 加強風險管理
- 對金融公司運作的國際監督
- 動態資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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