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許可證
編輯開源許可證是一種為計算機軟件和其它產品的許可證,其允許源代碼、藍圖或設計使用、修改和/或在確定的條款和條件共享。這使最終用戶和商業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自定義,好奇心或故障排除需求,查看和修改源代碼、藍圖或設計。開源許可軟件大部分都是免費提供的,盡管不一定是這種情況。
僅允許非商業性重新分發或修改供個人使用的源代碼的許可證通常不被視為開放源代碼許可證。但是,開源許可證可能會有一些限制,特別是在表達對軟件來源的尊重方面,例如要求保留作者姓名和代碼中的版權聲明,或者要求重新分發許可軟件。僅在相同的許可下(如在copyleft許可中)。一組流行的開源軟件許可證是由開源倡議(OSI)根據其開源定義(OSD)批準的。
比較
編輯在自由軟件基金會已經相關,但評估許可證是否沒有資格軟件不同標準免費軟件。大多數免費軟件許可也被視為開源軟件許可。同樣,Debian項目有其自己的標準,即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這是開源定義的基礎。在對FSF的解釋中,開放源代碼許可標準側重于源代碼的可用性以及對其進行修改和共享的能力,而自由軟件許可則側重于用戶使用程序,對其進行修改和共享的自由。
源可用的許可證可確保源代碼的可用性,但不一定滿足用戶自由性標準才能被分類為自由軟件或開源軟件。
公共領域
編輯2004年左右的律師勞倫斯·羅森認為在文章“為什么公共領域是不是一個許可證”軟件無法真正被放棄進入公共領域,因此不能被視為非常寬容的開源許可證。2012年,當羅森(Rosen)接受CC0作為開放源代碼許可時,爭端最終得以解決,同時承認與他先前的主張相反的版權可以在第九巡回法院的裁決的支持下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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