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
編輯應急照明是一個電池供電的照明裝置,關于時自動建筑物經歷切換停電。應急燈是新的商業和高占用率住宅樓的標準配置,例如大學宿舍、公寓和酒店。大多數建筑法規都要求它們也必須安裝在較舊的建筑物中。
白熾燈泡最初用于應急燈,在21世紀熒光燈和后來的發光二極管(LED)取代它們之前。
現代裝置
編輯幾乎每座商業和高占用率住宅樓都安裝了現代應急照明。燈由一個或多個白熾燈泡或一個或多個高強度發光二極管(LED)組成。應急照??明燈通常是PAR 36密封光束或楔形基礎燈。所有單元都有某種設備來聚焦和增強它們產生的光。可以是固定裝置上的塑料蓋,也可以是放置在光源后面的反射鏡。大多數單個光源都可以旋轉,并瞄準緊急情況下最需要照明的地方,例如朝著火出口。
現代燈具通常具有某種測試按鈕,即使主電源仍處于打開狀態,該按鈕也會暫時覆蓋設備并使其打開燈并使用電池供電。現代系統以相對較低的電壓(通常為6至12伏)運行。這既減小了所需電池的尺寸,又減小了應急燈所連接的電路的負載。現代燈具在燈具的底座中包括一個小型變壓器,該變壓器將主電流的電壓降到燈所需的低電壓。電池通常由鉛鈣制成,連續充電可以使用10年或更長時間。在沿出口路徑停電期間,美國消防安全法規要求電池電量至少90分鐘。
合規代碼
編輯紐約市要求應急燈帶有日歷號,表示已批準就地安裝。芝加哥要求應急燈具有金屬面板,而洛杉磯要求在18英寸(460毫米)內安裝更多出口標志。火災時,門周圍地板的地板標記有煙道,這是因為煙霧上升并傾向于阻擋較高安裝的單元。
由于嚴格要求沿出口路徑平均提供一英尺燭光,因此應謹慎選擇應急照明以確保符合規定。
近年來,應急照明已很少使用傳統的兩頭照明裝置-制造商擴展了應急照明的概念,以適應并將應急照明集成到建筑中。
應急照??明設備可以是中央備用電源,例如一堆鉛酸電池和在整個建筑物內提供從屬配件的控制裝置/充電器,也可以使用包含燈,電池,充電器和照明設備的獨立應急配件來構造。控制設備。
自給式應急照明設備可以在“保持”模式(始終點亮或由開關控制)或“不保持”模式下運行。
一些應急照明制造商為公共區域應急照明提供調光解決方案,以在不使用嵌入式傳感器的情況下為建筑物所有者節省能源。
對于照明設計師,建筑師和承包商而言,另一種流行的方法是將備用電池鎮流器安裝在現有照明裝置之內或附近。一旦感測到功率損失,鎮流器便切換到緊急模式,從而將現有照明設備轉換為應急照明設備,從而滿足NFPA的《生命安全規范》和國家電氣規范,而無需布線單獨的電路或安裝外部墻壁安裝件。
遠程安裝應急照明設備的操作規范通常要求將從中央電源到應急照明設備的布線與其他布線隔離開來,并在耐火電纜和布線系統中進行構造。
實務守則規定了逃生路線和空曠地區的最低照明水平。實務準則還規定了應急照明裝置選址的要求,例如英國實務準則BS5266規定,該裝置必須在火災報警呼叫點或水平位置的2米(6英尺7英寸)水平距離內消防用具。
最新的操作規范要求設計人員既要考慮建筑物的供電故障,又要考慮單個照明電路的故障。BS5266要求使用免維護配件時,必須從與該區域的主照明電路相同的最終電路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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