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抵押
編輯浮動抵押是安全利益在改變的資產(如股票)的基金公司或其他法人。與在確定和確定的屬性上創建固定電荷不同,在動態和移動性質的屬性上創建浮動電荷。這種財產的例子是應收款和股票。浮動電荷浮動電荷“浮動”或“徘徊”,直到將其轉換為固定電荷為止。一旦變成“固定費用”,費用就會附加到企業的特定資產上。將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費用(稱為“結晶”)可能會觸發普通法管轄權]]]這是安全文件中的隱含術語,會產生浮動抵押,即公司對資產的處置權(包括通過理由終止)的破產程序中的商業線索自動結晶的正常過程)。此外,安全性文件通常會包含明確的條款,即授予安全性的人的默認行為將觸發結晶。
在大多數國家/地區,浮動收費只能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有限責任合伙企業或類似實體批準。如果個人或合伙[1]是嘗試給予浮動抵押的話,則可識別浮動抵押大多數地區,這將是無效的一般分配的破產。
浮動抵押僅在權益中生效,因此被善意購買人以價值抵消,而未通知其涵蓋的任何資產。實際上,由于抵押人有權處置受浮動抵押的資產。因此,這僅與抵押明確后發生的出售有關。
受托人利益的性質
編輯幾位作者提出,浮動被抵押人在結晶之前可能根本不擁有被抵押資產的所有權。但是,這與最高級別的案例(例如Spectrum)不一致,這表明確實存在專有權益。
可替代地,浮動被抵押人可以具有早期類型的專有權益,其特征是專有的,但是其特征比具有固定抵押的被抵押人的專有權益要小。一些作者提出,資產基金中存在權益,但該權益的性質和事件尚不清楚。這已經得到了一些司法支持,從沃克勛爵的頻譜,例如。
另一種可能性是,浮動抵押的持有人可能具有與固定抵押人相同的專有權益質量,但由于抵押人允許與抵押資產進行交易,因此該抵押人可能會面臨敗訴或超額交易。
靈活性
編輯浮動收費作為安全設備非常受歡迎,主要有兩個原因。從有擔保債權人的角度來看,擔保將涵蓋抵押物的每項資產。從抵押人的角度來看,盡管其所有資產都受了擔保,但由于證券“浮動”,它們仍然可以自由地處理資產并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對其進行處置,從而從貸方獲得xxx的信用收益,但是無須要求有擔保債權人同意處置存貨的不便。
但是,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中,需要注冊浮動抵押以完善浮動抵押;否則,它們可能在債務人破產后無法執行。此注冊要求通常會導致其他財產權(例如所有權條款有缺陷的保留權),由于浮動押記對未注冊無效,因此已重新定性。
補救措施
編輯廣義上講,如果公司未償還有擔保債務,則持有浮動抵押可為有擔保債權人提供兩種主要補救措施。首先,有擔保債權人可以明確此筆費用,然后出售該費用然后附加的任何資產,就好像該費用是固定費用一樣。其次(在更常見的情況下,將公司保留為持續經營),如果浮動抵押包括公司的幾乎所有資產和企業,則有擔保債權人可以任命行政接管人來接管對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為了消除債務中的債務或將整個業務出售作為持續經營的目的。
在允許制定行政命令的國家中,浮動押記還有另一個主要好處。浮動押記的持有人可以任命一名行政接管人,并阻止任命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從而保留對公司資產分配的控制權。慣例變得如此,要求公司向沒有抵押價值的有擔保放款人“輕量級”浮動收費,這些放貸人沒有純粹的抵押價值,以允許持有人阻止行政命令,這一方法在Re Croftbell Ltd?[1990] BCC 781中得到了法院的批準。在英國,該法律現已通過成文法進行了更改,但在其他許多普通法中仍保留了禁止任命管理人員的權力。
結晶
嚴格來說,根本不可能強制執行浮動電荷-電荷必須首先結晶為固定電荷。在相關文件中沒有任何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在指定接管人或開始清算時會產生浮動押記。也有人認為,依靠附言由Macnaghten主評論政府的股票和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訴馬尼拉RLY有限公司,一個負責人也應該在結晶公司停止貿易的持續經營。但是,這種觀點尚未得到司法當局的支持。
在某些國家,特別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一段時間以來很常見的是包括“自動結晶”規定,這些規定將規定,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浮動裝藥將自動結晶,而無需被告采取行動。新西蘭一直堅持自動結晶規定,但是有司法評論表明,在加拿大可能不承認它們有效。在英國,對于自動結晶條款的有效性存在一些推斷性的支持,但它們從未受到過充分的司法考慮。
優先
編輯任何安全的主要目的是使有擔保債權人在的情況下,有要求破產的黨的資產的優先破產。但是,由于浮動抵押的性質,浮動抵押持有人主張的優先權通常排在后面:
- 固定抵押(例如抵押或固定抵押)的持有人;
- 優先債權人,依法享有優先權。
浮動電荷通常無法強制執行,直到其結晶(因此有效地成為固定電荷)為止,因此大多數法規將作為浮動電荷創建的固定電荷的優先級視為浮動電荷。
由于固定費用和浮動抵押的優先級不同,因此起草了安全文件,以包含盡可能多的表示為固定費用的費用,并盡可能少地保留浮動費用所應具有的優先級對優先債權人的要求。許多司法判決對固定費用的確定特征有相互矛盾的解釋,特別是關于賬面債務的費用(不包含這些特征的固定費用將被重新定性為浮動抵押)。該立場在NatWest v Spectrum Plus Limited中得到了最終解決上議院確認對賬面債務的抵押可以是固定的抵押,前提是有擔保債權人對賬面債務的收益表現出必要的控制程度。這通常要求將其支付到凍結帳戶中,或直接將其支付給有擔保債權人。較小程度的控制與固定收費并不相符,而不論當事人給了它們什么標簽,這種收費都將被解釋為浮動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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