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
編輯城市規劃,是一個技術和政治過程,其重點是土地使用和建筑環境(包括空氣、水和基礎設施的通過)的開發和設計。進出城市地區,如交通,通訊和分銷網絡及其可達性。傳統上,城市規劃在總體規劃人類住區的物理布局時遵循自上而下的方法。最關心的是公共福利,其中包括對效率、衛生、保護和使用環境的考慮,以及總體計劃對社會和經濟活動的影響。隨著時間的流逝,城市規劃已將重點放在社會和環境底線上,這些底線側重于規劃,以此作為在維持可持續性標準的同時改善人們健康和福祉的工具。可持續發展已被添加為20世紀后期所有規劃工作的主要目標之一,當時以前的規劃模式對經濟和環境的不利影響已變得顯而易見。同樣,在21世紀初,簡·雅各布(Jacob)關于法律和政治觀點的強調居民,企業和社區利益的著作有效地影響了城市規劃人員,使他們在規劃時更廣泛地考慮了居民的經驗和需求。
城市規劃回答了有關人們在給定地區的生活、工作和娛樂方式的問題,從而指導了城市、郊區和農村地區的有序發展。盡管主要關注定居點和社區的規劃,但城市規劃師還負責規劃貨物、資源、人員和廢物的有效運輸;水和電等基本必需品的分配;為各種文化和需求的人們帶來包容和機會;經濟增長或業務發展;改善對自然環境有重要意義的健康和保護區,從而積極地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5]以及保護遺產結構和建筑環境。城市規劃是一個充滿活力的領域,因為有關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娛樂方式的問題隨時間而變化。這些變化不斷反映在規劃方法論,區域法規和政策中,使其成為高度技術、政治、社會、經濟和環境領域。
城市規劃是一個跨學科領域,包括社會科學、建筑、人文地理、政治、工程學和設計科學。城市規劃的從業者關注研究與分析,戰略思維、建筑、城市設計、公眾咨詢、政策建議、實施和管理。它與城市設計領域密切相關,一些城市規劃師為街道、公園、建筑物和其他城市區域提供設計。城市規劃師致力于建筑的相關領域、景觀建筑、土木工程和公共管理,以實現戰略、政策和可持續性目標。早期的城市規劃師通常是這些領域的成員,盡管今天,城市規劃是一個獨立的獨立專業學科。城市規劃的學科范圍更廣,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分區、經濟發展、環境規劃和交通運輸規劃等不同子領域。制定計劃需要透徹了解規劃的刑法和區域法。
城市規劃的理論
編輯規劃理論是定義城市規劃知識體系的科學概念、定義、行為關系和假設的基礎。當今有八種規劃的程序理論仍然是規劃程序的主要理論:理性綜合方法、增量方法、交際方法、倡導方法、現象學方法。其他一些概念性規劃理論包括埃比尼澤·霍華德(Ebenezer Howard)為英國定居的未來設想的“三個代理”理論,以及他的花園城市,同心模型區也被社會學家稱為Burgess模型歐內斯特·伯吉斯(Ernest Burgess),拉德本(Radburn)超級街區,鼓勵行人運動,扇形模型和多核模型等。
技術方面
城市規劃的技術方面涉及土地、城市設計、自然資源、交通和基礎設施規劃中涉及的科學、技術過程、注意事項和功能。城市規劃包括以下技術:預測人口增長、分區、地理地圖和分析、分析公園空間、調查供水、確定運輸方式、識別食物供應需求、分配醫療保健和社會服務以及分析土地使用的影響。
為了預測城市將如何發展并估計其干預措施的效果,規劃人員使用了各種模型。這些模型可用于指示人口統計,地理和經濟數據中的關系和模式。他們可能會處理短期問題,例如人們如何穿越城市,或者長期問題,例如土地使用和增長。一種這樣的模型是地理信息系統(GIS),它用于創建現有規劃的模型,然后預測未來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影響。
建筑法規和其他法規通過從各個層面管理城市的建設和使用方式,與城市規劃相吻合。執法方法包括政府分區,規劃許可和建筑法規,以及私人地役權和限制性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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