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
編輯無形資產,不是實物資產,它可以是專利、版權、特許經營權、商譽、商標、商號以及軟件。這與實物資產(機械、建筑物等)和金融資產(政府證券等)形成對比。無形資產通常很難評估。他們從非典型的市場失靈遭受競爭和非排他性。
定義
無形資產可能是導致“根據其會計記錄的公司價值”與“按其市值的公司價值”之間的差異的一種可能歸因。考慮到這一論點,重要的是要了解會計師眼中無形資產的真實含義。已經進行了許多嘗試來定義無形資產:
- 在2005年之前,澳大利亞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了《會計概念聲明第4號》(SAC 4)。該聲明未提供無形資產的正式定義,但提供了有形資產不是資產的本質特征。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標準38(IAS 38)將無形資產定義為:“沒有實物的可識別的非貨幣資產”。此定義是對資產的標準定義的補充,資產的標準定義要求過去的事件已引起該實體控制的資源,并且預期會從中產生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根據IAS 38對無形資產的額外要求是可識別性。此標準要求無形資產與實體是可分離的,或者源于合同或法律權利。
- 該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編纂350(ASC 350)定義的無形資產作為資產,比金融資產等,缺乏實物。
因此,缺乏物質實質似乎是無形資產的定義特征。IASB和FASB的定義都明確將貨幣資產排除在無形資產的定義之外。為了避免將諸如應收賬款,衍生工具和現金等項目分類為無形資產,這是必要的。IAS 38包含無形資產的示例,包括:計算機軟件、版權和專利。
研究與開發
編輯研究和開發(也稱為研發)被認為是一種無形資產(約占美國所有無形資產的16%),盡管大多數國家出于法律和稅收目的將研發視為經常性支出。大多數國家在其國民收入和產品賬戶(NIPA)中報告了一些無形資產,但沒有一個國家對無形資產進行了全面衡量。[來源請求]無形資產的長期GDP增長的貢獻已經由經濟學家的認可。
IAS 38要求將導致向實體產生資源的任何項目分為兩個階段: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
研究與開發支出的分類可能是高度主觀的,必須注意,組織在研究與開發支出的分類中可能有別有用心的動機。謹慎行事的董事可能會通過對研發支出進行錯誤分類來操縱財務報表。
財務會計
編輯通用標準
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提供了一些指導意見(IAS 38)就如何無形資產應占財務報表。通常,不認可內部開發的法律無形資產,而認可從第三方購買的法律無形資產。措辭類似于IAS 9。
費用分配
無形資產通常根據其各自的預期壽命而支出。無形資產具有可確定的使用壽命或不確定的使用壽命。具有可確定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在其經濟或法律壽命中以直線法攤銷,以較短者為準。具有可識別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的例子包括版權和專利。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每年都會進行減值評估。如果發生了減值,則必須確認損失。減值虧損通過從資產的賬面價值/賬面價值中減去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商標和商譽是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例子。商譽必須進行減值測試而不是攤銷。如果發生減值,則商譽會減少,在損益表中確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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