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雕塑
編輯環境雕塑是一種為觀看者創造或改變環境的雕塑,而不是在觀看者面前形象地或紀念性地展示自己。大型環境雕塑的一個常見特征是,人們實際上可以進入或穿過雕塑,并被其部分或完全包圍。同樣,本著同樣的精神,它可以被設計為產生陰影或反射,或為周圍區域的光著色。
作為環境雕塑
編輯朱莉婭·M·布什(Julia M. Bush)強調了這類作品的非象征性意義:“環境雕塑永遠不會按照人類的比例來制作,但是其大小要大于或小于比例,以免與觀看者眼中的人類形象混淆。”從這個意義上說,烏克蘭出生的美國雕塑家路易絲·內維爾森是環境雕塑的先驅。Busch(p。27)還將Jane Frank的雕塑以及Tony Smith和David Smith的一些作品歸入此類。一些環境雕塑如此吸引觀察者,使其趨向于建筑。
喬治·西格爾(George Segal)、杜安·漢森(Duane Hanson)、愛德華·肯荷茲(Edward Kienholz)、羅伯·史密森(Robert Smithson)、克里斯托(Christo)和邁克爾·海澤(Michael Heizer)是該類型的知名從業者,盡管西格爾(Segal)和漢森(Hanson)的著作頗具形象。例如,喬治·西格爾(George Segal)的許多具象作品確實具有環境美感,因為它們沒有占據并擺放它們的擺放位置,而不是像展示在架子上那樣被展示在基座上。
為環境創建的雕塑
編輯術語“環境雕塑”的第二種含義是稍有不同的強調,是針對特定環境創建的雕塑。因此,當代雕塑家貝絲·加爾斯頓(Beth Galston)寫道:“一位環境雕塑家從一開始就計劃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場地是推動者,并成為創作過程的一部分。”這與Nevelson雕塑有很大不同,Nevelson雕塑通常可以像常規雕塑一樣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而不會失去其意義和效力。
按照加爾斯頓的定義,環境雕塑不僅是特定地點的藝術品,因為許多傳統的,具象的大理石紀念碑都是為特定地點創建的。加爾斯頓強調,環境雕塑蘊含著這樣的想法,即作品還可以改變或滲透到現有環境中,甚至可以創造一種新的環境,邀請觀眾參與其中:營造出統一的心情或氛圍。”她寫道。理查德·塞拉(Richard Serra)的許多大型,針對特定地點的極簡主義雕塑也有資格作為環境雕塑,從這兩種意義上講。許多所謂的“土地藝術”或“地球藝術”在這個定義下,也可以稱為環境雕塑。安德魯·羅杰斯(Andrew Rogers)和艾倫·桑夫斯特(Alan Sonfist)是目前著名的土地藝術從業者。
從七十年代中期開始,法國藝術家讓·馬克斯·阿爾伯特(Jean-Max Albert)從事格架結構的工作、解構和重新布置周圍建筑的元素,或將其納入雕塑與巴切勒德雕塑(Basketard Bachelard)。
自1983年以來,德國藝術家埃伯哈德·博斯萊特(Eberhard Bosslet)對廢墟進行了干預,即所謂的“改造/形成和副作用”。他用白色油漆線或黑色油漆色場指代工業和住宅建筑的狀況。1999年,藝術家Elena Paroucheva創造了她的塔架概念,將能量網絡與雕塑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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