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是世界政治、經濟體系的另一稱呼,它是指世界政治、經濟的各行為主體為實現各自的利益,在頻繁相互作用的過程中所構成的一個整體。
定義
編輯這個名詞通常被用來指涉:世界上所有的政府與政權;各種國際組織、國際非政府組織、其參與國或團體等代表;世界上各區域、民族、性別的所有人民;也經常被美國、日本、澳大利亞三國用作自稱。國際社會主要是由國家組成的。作為全球性最大的政治性國際組織——聯合國就有195個成員國,這還不是國際社會成員的全部。國家不是國際法的唯一主體。政府間國際組織也是國際法的主體。但是國家仍然是國際法的主要主體。國際社會的主要成員包括兩大類型:主權國家和國際組織。此外,國際上還有一些區域因不具有國際社會承認的主權,被稱為地區。國際社會的成員受國際法與國際習慣法的期待約束,而對和平、人權、人性尊嚴等普世價值均負有一定的道德責任。
特點
編輯它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國際社會不是自來就有的,它形成于十九世紀中后期即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的時期。第二:國際社會是各行為主體、各種關系連接而成的有機整體。第三:國際社會內部既有矛盾又有密切合作,在矛盾與合作中形成一個有機體。
成因
編輯國際社會的形成原因:當一群國家意識到,他們有著共同利益的價值觀念,并認為他們相互之間的關系受到了一套共同規則的制約,而且他們一起建構共同的制度,那么國際社會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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