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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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天皇(にほんてんのう),是日本君主的稱號。相傳是創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是神道教最高領袖,也是日本國家的象征。從神話傳說中第一代神武天皇到德仁天皇一共126代。日本天皇(平假名:にほんてんのう),是日本歷代君主的稱號。“天皇”稱號出現之前的日本君主被稱作“王”或“大王”。公元608年,第33代推古天皇致中國皇帝的國書稱“東天皇敬白西天皇”,首次對外使用 “天皇”稱號。第40代天武天皇是第一位群...

    日本天皇(にほんてんのう),是日本君主的稱號。相傳是創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是神道教最高領袖,也是日本國家的象征。從神話傳說中第一代神武天皇到德仁天皇一共126代。

    名稱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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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天皇(平假名:にほんてんのう),是日本歷代君主的稱號。“天皇”稱號出現之前的日本君主被稱作“王”或“大王”。公元608年,第33代推古天皇致中國皇帝的國書稱“東天皇敬白西天皇”,首次對外使用 “天皇”稱號。第40代天武天皇是第一位群臣和皇族認可的、被用“天皇”之號稱呼的君主,其《飛鳥凈御原令》( 22 卷) ,首次將“天皇”的稱號制度化。這一時期“天皇”在日語中寫作すめらみこと(讀音:SumeraMikoto),將日本的君主譯作“天皇”,通說是受到唐朝傳來的佛教思想影響,將佛教中最高地位的“天王”加以應用,配合日本既有的“大王”的觀念,再改為“天皇”。中國學者宋成有認為,“天皇是‘天’與‘王’的結合,神權與政權擬人化的體現者。公元1889年明治政府頒布的《帝國憲法》第四條規定,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天皇”這個稱呼首次正式以法律形式確立。“天皇”讀音:Tennō,也是此時確定下來。二戰后,天皇的地位和性質發生了本質變化,現行《日本國憲法》(平假名:にほんこくけんぽう))(又稱為“和平憲法”)第一條規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征,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制度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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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話傳說時期

    據“紀記”載,日本第1代開國天皇是神武天皇,是天照大神的第5代孫,據說在公元前660年即位,被視為日本后代天皇的祖先。公元3世紀后期,大和政權逐漸發展為統一的日本政權,為使統治合法化和穩定,就把自己崇敬的天照大神(原神名“太陽神”),編造為皇祖神。然后又編造了天照大神派遣天孫下凡,直到神武天皇東征與建國的神話。據后代日本學者考證,認為天皇的祖先比較確實可考的是第15代仁德天皇或下一代履仲天皇。在他們以前的天皇有的是編造的,有的是故意增加天皇在世的時間,如神武天皇127歲,第五代孝昭114歲,孝安137歲,景行143歲。從神武到仁德16個天皇中,有12個活到百歲以上。因第21代雄略天皇有其古墳遺跡作考證,目前日本主流的歷史學家與考古學家將其作為日本第一位真實存在的天皇。

    日本天皇

    天皇世系圖(局部)

    大和王權時代

    公元3世紀末,日本興起由眾多氏族國家構成的豪族聯合國家,史稱大和國家。 通過氏族規范支配的大王只是聯合體( 共同體) 的盟主,并不具有對凌駕于諸王的地位和權力。在大和國,大王承認分立于各地的小國諸王的統治地位, 并對他們間接行使自己的統治權,這意味著大王是在各小國聯合形式下的日本君主。大王成為統一君主之后,過去的各個小國中的諸王,作為豪族臣服于大王的同時繼續統治人民。公元603 年,推古天皇一朝攝政的圣德太子實行革新,制定“冠位十二階”,以大王掌握冠位授予權,彰顯大王的主權者地位。公元604 年,圣德太子頒布“憲法十七條”,以國靡二君,民無二主,強調大王是日本唯一的支配者。 公元608年,推古天皇致中國皇帝的國書稱“東天皇敬白西天皇”,這是日本首次對外使用 “天皇”稱號。公元645年6 月,大和國中大兄王子發動宮廷政變,擁立孝德大王即位,改年號為“大化”。大化二年(646年),孝德天皇頒布《改新之詔》,即“大化革新”。其參照唐朝律令對政治、經濟的改革,初步實現了圣德太子設計的“一君萬民”統一國家的構想,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日本開始進入封建社會。君主之權力由原僅為對宗族之領導權而擴增至對每位擔任公職官員之龐大授權。所有地方長官由君主任命,所有稅收徑向君主繳納,舉國之下莫非王田。

    律令時代

    天武天皇( 公元673-686年在位) 確立了源自天照大神的君主號“天皇”和國號“日本”。天武天皇成為第一位群臣和皇族認可的、被用“天皇”之號稱呼的君主,即成為“現人神”。“日本的君主具有了強烈的宗教性質”“以‘日’為國號著眼于設置中心,‘日’即日神,即天照大神,意味著 是日神的子孫 ——‘日之御子’統治的國家,因而稱為日本,是世界中心的國家。”公元681年天武下令編[zuǎn]、公元689年持統下令實施的《飛鳥凈御原令》( 22 卷) ,首次將“日本”“天皇”“皇后” 和“皇太子”的稱號制度化。天武天皇以后,傳統的神的信仰開始以‘國家神道’即國教的姿態登上了歷史舞臺。通過以天皇家的祖神“天照大神”作為全國的最高神和神道教的主神,對天皇賦予至高無上的地位。據《日本書紀》記載,在奈良時代(公元710年-794年),日本乃“神國”的思想已在日本貴族精神里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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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皇的三件神器

    伴著佛教成為日本的重要宗教后,“神佛習合”將天皇也看作了佛教的代表,從而天皇既是天照大神(神道教)的神孫,也是佛教的圣王。“神格化”的天皇是世人眼中的現御神(現人神),它化為人形的神留在凡間來統治神國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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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教道神社

    公元681年天武天皇下令編纂、公元8世紀初編成 《古事記》和《日本書紀》,是神道的“圣典”。據其記載:八咫鏡、八坂瓊勾玉、天叢云劍三件神器是天照大神派遣其孫瓊瓊杵尊下凡治理人間所賜予的寶物,分別代表王者必備的三個元素——正直、慈悲和智慧。三件神器是歷代天皇即位時象征王權的寶物。

    幕府時代

    進入公元9世紀,日本律令政治危機四伏,天皇的地位隨著中央集權制的衰落而漸趨下降,日本政治走向了長達1000年之久的與外戚藤原氏共治的“攝關政治”時代,朝廷已然放棄中央集權制度,天皇王權不再唯我獨尊。公元11世紀初三條天皇在位時,利用崛起的武士削弱了藤原家族勢力,君權重新膨脹,進入“院政時代”,退位的“太上天皇”握有執政實權,開始了天皇、太上天皇和攝關三方共治的“院政”制度。公元1221年“承久之亂”后,“院政”與朝廷勢力被作為武士政權的鐮倉幕府蓋過。鐮倉幕府之后的長達600余年的室町、德川幕府政權,天皇成為武士政權下的監視對象和保護人物,其自主權和統治權進一步受到控制,天皇制逐步走向削弱和瓦解,院政制度已經徒有其表,上天皇和天皇更加唇齒相依,共同對付幕府。

    大政奉還

    公元18世紀中期,日本資本主義,從根本上動搖了幕府統治的基礎,大勢所趨使幕府體制發生動搖。公元1867年,農民起義和西南強藩群起倒幕,德川幕府被迫宣布“奉還大政”。年末,倒幕派發動“王政復古”政變,宣布廢除幕府制度。明治政府在公元1868-1869年發動“戊辰戰爭”,日本的封建幕府政治徹底結束。公元1889年《大日本帝國憲法》開宗明義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而把天照大神作為“萬世一系”追溯的源頭、歷代天皇作為其子孫受命治國的思想,在7世紀的奈良時代已經確立。成書于公元8世紀初的日本史書《日本書紀》和《古事記》記載:日本天皇系萬世一系,都來自一個家族,也就沒有朝代的更迭。史書為天皇權威提供了正統性依據,也作為時人了解天皇開創和統治日本的根本資料。 為加強專制集權,頒布的明治《帝國憲法》第11條明確規定,天皇是神的后裔,從神那里繼承國家統治大權,具有無上的權威。天皇對軍隊擁有絕對和完全的權限,是日本國家軍隊的“大元帥陛下”。隨著日本走向資本主義現代化,國內受西方思想催生的左翼思想打擊了寡頭統治利用天皇神圣權威掌控統治權的正當性,明治后期政府開始塑造“國粹主義”“國家主義”,進而急速膨脹為“國家神道”。公元19世紀90年代后一連串對外戰爭的勝利,日本政府利用日本國民對國家的自豪感,以死后接受供奉和國民敬仰的“靖國神社”為工具,大力鼓吹崇拜與忠于“萬世一系”的天皇意識和獻身精神,步步將日本推向窮兵黷武的法西斯軍國主義體制。

    日本天皇

    靖國神社

    憲法新規

    公元20世紀30年代晚期開始,日本對中國、東南亞、東亞其他地區進行侵略,還挑起了太平洋戰爭。二戰后,盟國追究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問題,1945年8月,昭和天皇在御前會議上作出“停戰圣斷”,接受盟軍最高司令部的《波茨坦公告》要求,配合國內主和派,積極推動投降。最終,盟軍以“沒有找到積極證據”為由,建議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公元1946年10月7日成立憲法修正案,10月29日經樞密院會議可決,11月3日日本政府將其公布,從公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日本新憲法第一章專門對天皇作出規定。“天皇,乃日本國民之象征,為日本國民統合之象征,其地位,基于主權所存在之日本國民之總意。”“無權參與國政”。日本國實行以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內閣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對國會負責,由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廳(部委)的大臣組成。首相由國會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內閣成員由首相任免,天皇認證。根據新憲法修改制定的《皇室典范》,削除了舊《皇室典范》前言中贊美“天皇萬世一系”之類的敕語,不再有神化皇室的內容和字句,原有的象征皇權正統的“神器”,標志皇統的祭祀、元號等內容悉被刪除。日本天皇由過去稱“神”改稱“人”,僅是“國家的象征”。以神國思想為核心的“國家神道”和“天皇=神”的意識逐漸消融。之前輔佐天皇的權力機構,如樞密院、軍部等也被撤銷,天皇成為日本精神倫理的象征。

    繼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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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

    皇位繼承的順位,“兄終弟及”和“父死子繼”的傳統在日本長期并存。7世紀中期后,“大兄”制逐漸被廢除,開始實行太子制。而被立為皇太子的人,有可能是皇子、皇孫、皇兄弟、皇叔、皇女。

    日本天皇

    皇室家徽(亦是日本國徽

    “退位”指世襲的君主生前將其權位讓渡給后繼者的行為。首開生前讓位先例的是皇極女帝于645年退位,從645年到1867年這1222年當中,共有87代天皇(不包括北朝天皇),其中有58代是生前退位的。與天皇制度的興衰相對應,在日本古代史上,天皇親政不過二百年時間,在多數時間里,只是作為虛君居于日本社會的頂端。藤原氏以天皇外戚身份專擅朝廷2個多世紀,之后天皇又被武士幕府嚴格限制。意志被無視,皇權被平庸化,是導致天皇人為退位的主要原因。從6世紀末到8世紀,曾有8代6位女帝,由于女帝幾乎占這段歷史時期天皇的半數,故有“女帝的世紀”之稱。其主要原因是在沒有合適的男性皇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為避免皇位落入旁系手中,便以女兒或皇后身份繼承皇位。實質上是在皇位繼承方面由代表母權制的兄終弟及向代表父權制的父子繼承轉變過程中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通過女帝執政,強化了王權的父子傳承。

    近代

    1889年,日本維新政府訂立了《帝國憲法》和《皇室典范》,且兩部法規地位對等,《皇室典范》完全屬于天皇專斷、皇室專屬。《皇室典范》顧名思義就是規范、定義日本皇室,是上至天皇、下至一般皇族的家法,內容包括天皇的定義、皇位繼承順序、皇族的范圍,以及皇室的財政管理等。在天皇繼承方面,規定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度,即“皇位傳于皇長子”,“皇長子不在則傳于皇長孫,皇長子及其子孫皆不在則傳于皇次子及其子孫。”排除了女性繼承皇位。“天皇駕崩之時皇嗣立即踐祚”,即發生皇位繼承的原因僅限于天皇去世,從而否定了長期以來的天皇生前退位傳統。

    現代

    現行的《皇室典范》是在剔除1889年明治《皇室典范》中軍國主義及神政性因素制定的,所規定的皇位繼承原則基本一脈相承。其體現的核心精神是:天皇的地位為國家元首,其皇位為世襲制,天皇的職務與權限皆基于憲法以及國民的總體意志來行使,天皇不被賦予任何政治權力。2019年,日本安倍內閣決議通過僅適用于明仁天皇的退位特別法案《關于天皇退位等皇室典范特例法》并經國會審議,解決了與現行《皇室典范》沖突的生前退位問題。同年德仁天皇繼位,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德仁即位后,日本國會開始討論皇位繼承制度,但強調男系繼承是自古以來的皇位繼承方式。根據日本現行的《皇室典范》,只有男性皇族所生的男子才有權繼承皇位,德仁登基后,有3名皇位繼承人,分別為現年德仁弟弟秋筱宮文仁、文仁嫡子悠仁,以及先皇明仁的弟弟常陸宮正仁。如果修改繼承制度,容許女性皇族繼任天皇,那德仁的獨生女兒愛子公主將會成為第一皇位繼承人,文仁的順序將會跌至第二位。民進黨曾呼吁,應允許女性天皇和“女系天皇”(即母親為皇室成員)的方向展開討論,應修改《皇室典范》,允許女性皇族婚后留在皇室內,創設“女性宮家”。2024年4月28日共同社報道,在共同社一項民意調查中,90%的受訪者表示支持讓女性擔任天皇的想法。

    國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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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事行為

    根據現行《日本憲法》規定,天皇主要職責為任命內閣總理大臣,批準法律、政令及條約,召集國會,批準國務大臣的任免,出席禮儀性外交事務活動和國家儀典等。

    祭祀活動

    上千年歷史里,天皇很少親自處理國家政事,而是委任權臣代為執政。天皇的主要政事活動是忙于祭祀,和一些重要的非祭祀“行事”。比如元旦朝賀,春節進行賀茂祭、秋季進行神嘗祭與七夕會,冬季進行新嘗祭、大嘗祭。另外還主持一些國家級的祭祀和儀式。

    文化角色

    日本憲法定義天皇乃“日本與日本國民統合的象征”,敕撰和歌集就是天皇扮演“統合象征”的一個重要素材。天皇另外一個關注重點則是讓以天皇為中心的宮廷文化實現平民化,使傳統和歷史獲得保留和延續。樂器和音律也是天皇的帝王學之一,每年的“御樂始”(皇家演奏會),天皇會親自演奏借以展示其文化實力和教養功力。日本茶道則是近代天皇的新學問。在文化方面,從大和朝廷以來,日本皇家的教育都是以中國漢文儒家經典作為主要教材的。另外,近現代的天皇很好的處理了科學與日本“神學”的關系,科學強大國家,神學凝聚民心,使之各得其所。

    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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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飲食

    古代天皇一般在早上5-6點起床,晚上10點左右睡覺。主要活動依次是:起床后洗手洗臉—洗澡—整理儀容(如齒黑)—洗刷雙手—四方拜儀式—早餐(10點左右)—處理政務、學習(至下午5點左右)—晚餐(日本必備)—自由休息。

    服飾

    圣武太上天皇和孝謙天皇的禮服是無刺繡的純白絹制禮服,已遺失。這種禮服是在日本傳統的神事服裝“白御衣”的基礎上,加上冕冠而成,天皇的冕冠頂端為四方形的冕版,四面都有垂[liú]。垂旒的作用除了以旒數表明戴冠者身份外,更主要的是遮擋住戴冠者的視線,使之目不視邪,不見不正之物。意為天皇只處理天下大事,不必在乎小事。唐開元二十年,日本天平四年(732年),圣武天皇在大極殿舉行元旦朝賀儀式,日本天皇第一次穿上了中國唐朝式樣的冕服,之后冕服在皇室重大儀式及皇位登基大典上都穿冕服。弘仁十一年(820年)朝廷頒布了改定天皇服飾的詔書,規定天皇服裝采用“袞冕十二章”",女帝著白御衣,黃櫨染御袍則是天皇的公服,大小場合使用。明治時期天皇維新脫亞入歐廢除袞冕,黃櫨染御袍被西洋式燕尾服取代,即位禮紫宸殿之儀把黃櫨染袍定位天皇服飾,自此,黃櫨染御袍成為日本天皇最高等級傳統服飾。

    居所

    日本天皇有4名24小時待命的醫生,5名負責侍奉他更衣的服務員,11名幫他準備日本國教神道教典禮的工作人員。日本天皇一家擁有一片約為252公頃的農場,為皇室提供新鮮的牛奶、肉類和蔬菜,農場維護每年需要近500萬美元

    教育  

    二戰前,天皇繼承人在專門設置的“御用學問所”學習,由學者一對一地傳授知識。二戰結束后,日本開始實行民主政治,皇室的孩子都在學習院接受從幼兒園、小學到初中、高中,直到大學的教育。學習院成立于1847年,曾經是專門為高官貴族子弟開辦的學校,由專門負責教育皇室成員和貴族子弟的宮內省(宮內廳的前身)管理。二戰結束后,學習院變成了私立學校,也從社會上招生。和學習院的其他同學相比,皇室成員不搞特殊化,同樣需要參加考試和運動會等各項活動。不同的是,由于皇室成員身份特殊,保鏢不離左右,所以他們缺少私人空間,因此無法像其他同學那樣和異性交往大多數男性皇室成員大學畢業后都要去國外“鍍金”。日本天皇與英國皇室一直保持著密切關系,所以皇室成員多會選擇英國的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去深造,曾經是皇太子的德仁就曾在牛津大學留學兩年。

    婚姻

    日本皇室婚姻不是私事,而是“公事”。皇室成員在適婚的時候,由工作人員挑選幾名符合條件的人選,然后給他們創造見面機會,雙方同意并經過皇室會議批準后才能結婚。當然,要與皇室通婚,候選人必須符合下面幾個基本條件,即:“日本人”“具有一定水平以上的才智和素養”“親屬中沒有人犯過罪”等。由于皇室成員的婚事成為“公事”,因此處理起來往往要花上幾年。如果對方不愿意,花費的周折就更多。

    姓名

    日本天皇被日本國人當作“神”,因此,皇室成員沒有姓,只有名。從第122代明治天皇開始,日本《皇子女降誕諸式》規定,皇子的名字含有“仁”字,如明治天皇睦仁,大正天皇嘉仁,昭和天皇裕仁,平成天皇明仁,當今皇太子德仁;皇女的名字含有“子”字,如曾有皇太子的妹妹叫清子,皇太子的女兒叫愛子。天皇的直系子孫誕生后,在正式命名之前先有宮號。如皇太子德仁可愛的小公主叫做敬宮愛子。天皇的男性子孫成年或者成婚后,除被立為皇太子者外,其他人均被封賜為宮家(和幼時獲得的宮號不是一回事)。二戰結束前,日本皇族有15個宮家。二戰結束后,根據《皇室典范》,這15個宮家都被廢除,降為平民。

    喪葬儀式

    大和王朝統治時期,佛教傳入日本,自此后天皇葬禮實行佛教方式。葬法先是土葬,公元7世紀時持統天皇首次改為火葬方式,佛式和火葬遂成定制。到明治維新后的1870年,出于“本土化”意識形態的需要,天皇下令廢止佛教葬禮,以后的天皇及皇族改為神道儀式,并頒布法令《皇室服喪令》《皇室喪儀令》予以定型,且擴大適用于全體日本國民。天皇的生死、祭祀與政治無縫對接,是“國家神道”的突出表現。

    權力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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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皇的職務與權限皆基于憲法以及國民的總體意志來行使,天皇不被賦予任何政治權力:①?天皇所有決定都要在內閣制決議后,才能執行。②?[chǐ]奪并永久否定天皇的軍事權限。③?由首相統轄的內閣負責輔助天皇,防止天皇胡作非為。④?所有皇室收入都歸國庫所有,天皇與皇室的各種支出由國庫支付。

    歷代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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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代天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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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詞條目錄
    1. 名稱由來
    2. 制度沿革
    3. 神話傳說時期
    4. 大和王權時代
    5. 律令時代
    6. 幕府時代
    7. 大政奉還
    8. 憲法新規
    9. 繼承方式
    10. 古代
    11. 近代
    12. 現代
    13. 國務活動
    14. 國事行為
    15. 祭祀活動
    16. 文化角色
    17. 傳統
    18. 飲食
    19. 服飾
    20. 居所
    21. 教育  
    22. 婚姻
    23. 姓名
    24. 喪葬儀式
    25. 權力權限
    26. 歷代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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