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許多國家都有或曾經有設置總督職位。
職位由來
編輯總督,中國明清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制。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隴川西南),兵部尚書王驥主其事,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分專務和地方兩種。專務總督有總督糧儲、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等名,各以所轄專務為職,提督軍務為輔。明初常遣尚書、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撫軍民,或主管兵事,事畢復命,名義或稱巡撫,或稱鎮守。后以鎮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屬,文移往來不便,乃定為都御史巡撫兼提督軍務等名稱(詳見“巡撫”)。所轄多重者加總督。專務總督以所轄專務為職,提督軍務為輔。地方總督多因防邊或鎮壓人民而設,以所轄地區軍務為主。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正統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總督。這些總督因事而設,事畢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年)兩廣再設總督后,其職始專,近于定制。
職位概述
編輯總督之“督”可見,在名義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質,由此可見中央是將地方權力牢牢握在手上的。地方沒有名義上的大員,提督、知縣等也皆屬于中央官。
明代
明代正統末至景泰初,除于謙、王驥先后以兵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總督京師、南京軍務外,地方亦多派總督。這些總督因事而設,事畢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兩廣再設總督后,其職始專,近于定制,但終非地方正式軍政長官。其中比較重要的總督有:弘治十年(1497)置,總督陜西三邊軍務一員,簡稱“三邊總督”弘治十年(1497)置,總督四川、陜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正德八年(1510)置: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簡稱“宣大總督”嘉靖二十九年置:總督薊[jì]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簡稱“薊遼總督”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簡稱“浙直總督”,等等。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巡撫位于總督之下。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以尚書、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僉[qiān]都御史)職銜。專務總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書、侍郎制。
各地總督府一覽(一)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遂改總督為總制。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復名總督,但習慣上仍尊總督為制臺。在明朝政治中,總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巡撫、總兵官俱聽節制,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明熹宗實錄》卷四十二:“天啟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蔭總督宣大王國楨[zhēn]子之仲、登萊巡撫袁可立子樞、通政使吳用先子、河南巡撫馮嘉會子映鸞、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監讀書。”
清代
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總管一省或二三省,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多數地區巡撫位于總督之下,亦有總督兼巡撫者;總督轄區較巡撫廣,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時有管轄五省、七省者;總督級別較巡撫高,總督一般為從一品到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在明代政治中,總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清初總督額數及轄區并不固定,乾隆以后成為定制,全國設有八個總督:直隸、兩江、陜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云貴。總督一般均帶兵部侍郎(或尚書)、右都御史銜,其職掌綜理軍民事務、統轄文武、考核官吏,為一方面軍民高級長官世稱封疆大吏。另有漕運及東河、南河總督三員。光緒三十二年(1906),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建行省,改將軍為總督,名曰東三省總督。 《清史稿·職官志三》:“總督。從一品。掌厘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各地總督府一覽(二)
品級
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正二品(若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位在從二品的巡撫之上,管轄一省或多省。各省總督依例均有兼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規定,除授為尚書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總督,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職能
總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鉗制武臣:協調各省、各鎮關系:統一事權,防止各省、各鎮互不相屬,互相推諉。體現了中央對地方軍事控制權的加強。
清朝總督
編輯直隸總督
直隸總督——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順治十八年(1661年)初設直隸總督,后裁;雍正元年(1723)年升直隸巡撫為直隸總督,為定制;雍正八年(1730)設直隸河道水利總督,簡稱北河總督;乾隆十四年(1749年)裁北河總督,遂以兼直隸河道事務,加管理河道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兼巡撫銜;咸豐三年(1853年)兼管長蘆鹽政,太平天國之亂后,鹽運秩序被破壞,該職被自然停兼;同治九年(1870)兼北洋通商大臣。
兩江總督
兩江總督——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康熙元年(1662)以江南總督兼操江事務;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合并江南、江西兩總督為兩江總督,為定制,仍兼操江事務;道光十一年(1831年)兼兩淮鹽政,太平天國之亂后,鹽運秩序被破壞,該職被自然停兼;同治十二年(1873年)兼南洋通商大臣;另,清初兩江總督就兼轄南河事務,協助總河,后逐步負責加重河道事務,最終全面統轄南河事務。
閩浙總督
閩浙總督——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不乾隆三年(1738)合并福建、浙江兩總督為閩浙總督,為定制;光緒十一年(1885年)以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遂兼福建巡撫事務。
湖廣總督
湖廣總督——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順治元年(1644年)初設湖廣總督,后裁;康熙十九年(1680)改川湖總督為湖廣總督,為定制;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更名為湖北湖南總督,但簡稱仍為湖廣總督;光緒三十年(1904年)裁湖北巡撫,遂兼湖北巡撫事務。
兩廣總督
明代明景泰三年,兩廣始設總督。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始設梧州。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遷肇慶。清代兩廣總督——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清代兩廣總督的前身為順治元年所置的廣東總督,當時總督駐廣州,兼轄廣西。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康熙二年,別置廣西總督,廣東總督移駐廉州。次年,撤銷廣西總督,廣西政務復歸廣東總督管轄,廣東總督遷駐肇慶。雍正元年,重設廣西總督,次年再次裁撤。雍正七年,為統一西南軍事指揮權,鎮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暫歸云貴總督兼轄。雍正十二年,廣西政務仍隸廣東總督管轄,更號兩廣總督。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廣東總督為兩廣總督,為定制,駐肇慶府;乾隆十一年(1746年)年移駐廣州府;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裁廣東巡撫,遂兼廣東巡撫事務。直到清朝滅亡取消兩廣總督。
陜甘總督
陜甘總督——總督陜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順治元年(1644年)初設甘肅巡撫,例兼管理茶馬事務;康熙十四年(1675年)初設陜甘總督,后多次更名與移治;乾隆十九年(1754年)裁甘肅巡撫,遂以陜甘總督兼甘肅巡撫、管理茶馬事務;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改甘肅總督為陜甘總督,為定制,仍兼甘肅巡撫、管理茶馬事務。
四川總督
四川總督——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順治元年(1644)初設四川巡撫;十四年(1657)初設四川總督,后更名裁撤;乾隆十三年(1748年)恢復四川總督,同時裁撤四川巡撫,遂兼巡撫事務。
云貴總督
云貴總督——總督云貴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順治十六年(1659年)初設云貴總督,后分設;雍正十二年(1734年)合并貴州、云南兩總督為云貴總督,為定制;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裁云南巡撫,遂兼云南巡撫事務。
東三省總督
東三省總督——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以原關外三將軍并為三省將軍事務由其兼管;同時設奉天巡撫,以原盛京將軍本轄區域的旗兵改以副都統銜由其兼管;宣統二年(1910年)裁奉天巡撫,遂兼奉天巡撫事務。
南河總督
南河總督——總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又簡稱江南河道總督。雍正七年(1729年)改總河為南河總督;咸豐八年(1803)裁撤,其事務并入漕運總督。
東河總督
東河總督——總督河南、山東河道、提督軍務,又簡稱東河河道總督。雍正七年(1729年)改副總河為東河總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裁撤,同年恢復;二十八年(1902)裁撤,其事務并入河南、山東二巡撫。
漕運總督
漕運總督——總督漕運、節制江北鎮道各官。順治元年(1644)設漕運總督;咸豐八年(1803)裁南河總督,兼管江南河道事務;咸豐十年(1805)節制江北鎮、道各官;光緒三十年(1904)以無漕可運,改設江淮巡撫;光緒三十一年(1905)以與兩江總督事務重疊,裁撤,其事務并入兩江總督。
總督府遺址
如今總督府建筑尚有遺存的只有直隸總督府(今保定,我國現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清代省級衙署,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路建筑保存完好,東路保存部分建筑,西路建筑已基本不存)和兩江總督府(今南京,即太平天國天王府遺址,總統府舊址,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路保存大堂、二堂、科房、廂房、暖閣等前半部建筑,后半部改建為國民政府近代建筑;西路大體保存了清末時的格局,煦園、西花廳、戲樓、住宅樓等一應俱全;東部遺存六組馬廄,并移建陶林二公祠,其余皆重建、改建為民國建筑),其余總督府建筑基本不存或只剩遺址。東三省總督府現存西洋樓,為近代建筑。位于江蘇省淮安市的明、清兩代統管全國漕運事務的漕運總督的官署建筑群,規模宏大,保存完好,布局嚴謹。
國外總督
編輯歷史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于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歷史上西班牙在本土各行省、那不勒斯地區和美洲的殖民地,以及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統治者稱viceroy,中文也多譯為“總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來自宮廷的)和法文“roi”(國王)的組合。從職權范圍上來說,這一類的總督更近似中國清朝的總督。一些文獻中也將viceroy翻譯為“副王”。總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譯。Governor一詞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國家的州或省的州長或省長,如香港總督、華盛頓州州長,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長才會翻譯成總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國的自治領(Dominion)的英國國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總督、澳大利亞總督。
各國現任總督
編輯英聯邦國家總督安提瓜和巴布達總督:羅德尼·威廉斯(Rodney Errey Lawrence Williams)2014年8月14日—今
澳大利亞前總督邁克爾·杰弗里
澳大利亞總督:彼得·科斯格羅夫(Peter John Cosgrove)2014年3月28日—今巴巴多斯總督:桑德拉·梅森(SANDra Mason)2018年1月8日—今巴布亞新幾內亞總督:羅伯特·鮑勃·達達埃(RoBERT Bob Dadae)2017年2月28日—今巴哈馬總督:瑪格麗特·平德林(Marguerite Matilda Pindling)2014年7月8日—今伯利茲總督:科爾維爾·諾馬·揚(Colville Norbert Young)1993年11月17日—今格林納達總督:塞茜爾·拉格雷納德(Cecile La Grenade)2013年5月7日—今加拿大總督:朱莉·帕耶特(Julie Payette)2017年10月2日—今圣基茨和尼維斯總督:塞繆爾·韋茅斯·塔普利·西頓(Samuel Weymouth Tapley Seaton)2015年5月19日—今圣盧西亞總督:伊曼紐爾·內維爾·塞納克(Emmanuel Neville Cenac)2018年1月12日—今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總督:弗雷德里克·納撒尼爾·巴蘭坦(Frederick Nathaniel Ballantyne)2002年9月2日—今所羅門群島總督:弗蘭克·卡布伊(Frank Utu Ofagioro Kabui)2009年7月7日—今圖瓦盧總督:亞庫巴·伊塔萊利(Iakoba Taeia Italeli)2010年4月16日—今新西蘭總督:帕齊·雷迪(Patricia Lee Reddy)2016年9月28日—今牙買加總督:帕特里克·林頓·艾倫(Patrick linton Allen)2009年2月26日—今英國海外屬地總督安圭拉總督:蒂姆·福伊(Tim Foy)2017年8月22日—今百慕大總督:約翰·詹姆斯·蘭金(John James Rankin)2016年12月5日—今英屬印度洋領地總督:本·梅里克(Ben Merrick)2017年7月1日—今英屬維爾京群島總督:奧古斯都·詹姆斯·尤利西斯·賈斯帕(Augustus James Ulysses JaSPert)2017年8月22日—今福克蘭群島(馬爾維納斯群島)總督:奈吉爾·詹姆斯·菲利普斯(Nigel James Phillips)2017年9月12日—今開曼群島總督:海倫·基爾帕特里克(Helen Marjorie Kilpatrick)2013年9月6日—今直布羅陀總督:艾德·馬丁·戴維斯(Ed Martin Davis)2016年1月19日—今蒙特塞拉特總督:安德魯·約翰·皮爾斯(Andrew John Pearce)2018年1月17日—今皮特凱恩群島總督:喬納森·辛克萊(Jonathan Sinclair)2014年8月15日—今圣赫勒拿、阿森松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總督:麗莎·菲利普斯(Lisa Kathleen Phillips) ? 2016年4月26日—今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總督:約翰·喬治·弗里曼(John Patrick George Freeman)2016年10月17日—今英國海外主權基地區阿克羅蒂里和德凱利亞總督:詹姆斯·愛德華·伊林沃思(James Timothy Edward Illingworth)2017年2月1日—今荷蘭海外領地總督阿魯巴總督:胡安·阿方索·博浩特(Juan Alfonso Boekhoudt)2017年1月1日—今庫拉索總督:露西爾·喬治-沃特(Lucille George-Wout)2013年11月4日—今荷屬圣馬丁總督:尤金·伯納德·霍利戴(Eugene Bernard Holiday)2010年10月10日—今丹麥海外領地總督格陵蘭總督:米凱拉·恩格拉(Mikaela Engell)2011年2月1日—今法羅群島總督:萊娜·約翰森(Dan Michael Knudsen)2017年5月15日—今美國海外領地總督北馬里亞納群島總督:拉爾夫·德利昂·托里斯(Ralph DeLEON Guerrero Torres)2015年12月28日—今波多黎各總督:瑞奇·羅塞略(Ricky Rosselló Nevares)2017年1月2日—今美屬維爾京群島總督:肯尼斯·馬波(Kenneth Ezra Mapp)2015年1月5日—今美屬薩摩亞總督:洛洛·萊塔盧·馬塔拉西·莫利加(Lolo Letalu Matalasi Moliga)2013年1月3日—今關島總督:埃迪·卡爾沃(Eddie Baza Calvo)2011年1月3日—今(更新于: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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