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處理障礙
編輯聽覺處理障礙(APD),很少稱為King-Kopetzky綜合征或聽力正常的聽覺障礙(ADN),是一種影響大腦處理聽覺信息方式的神經發育障礙。聽覺處理障礙患者的外耳、中耳和內耳(外周聽力)通常具有正常的結構和功能。然而,他們不能像其他人一樣處理他們聽到的信息,這導致識別和解釋聲音的困難,特別是構成語音的聲音。人們認為這些困難是由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引起的。
體征和癥狀
編輯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人在學習和日常任務中遇到困難。患有這種疾病的成年人可能會出現以下體征和癥狀:
- 大聲說話
- 說話輕聲細語
- 難以記住列表或序列
- 經常需要重復單詞或句子
- 記憶聽力所學信息的能力較差
- 從字面上解釋單詞
- 需要幫助在嘈雜的環境中聽清
- 依靠調整和調整策略
- 尋找或要求遠離他人的安靜工作空間
- 參加口頭報告時要求書面材料
- 請求指示,一次一個步驟
與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的關系
已經發現聽覺處理障礙和ADHD表現出重疊的癥狀。以下是在每種疾病中最常觀察到的行為癥狀的排名順序。專業人員評估了兩種疾病之間癥狀的重疊。下面的順序是幾乎總是觀察到的癥狀。該圖表顯示,盡管列出的癥狀有所不同,但很容易混淆其中的許多癥狀。
聽覺處理障礙的原因
編輯獲得
獲得性APD可由中樞聽覺神經系統的任??何損傷或功能障礙引起,并可能導致聽覺處理問題。有關APD神經學方面的概述,請參閱Griffiths。
遺傳學
一些研究表明,這些患者有聽力障礙家族史的患病率增加。結果模式表明聽覺處理障礙可能與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有關。聯邦研究人員說,同時聆聽和理解多個信息的能力是一種受我們基因影響很大的特征。這些“線路短路”有時會發生在家庭中或由出生困難導致,就像任何學習障礙一樣。聽覺處理障礙可能與受遺傳特征影響的病癥有關,例如各種發育障礙。聽覺處理障礙的遺傳是指該病癥是否遺傳自您的父母或在家庭中“運行”。中樞聽覺處理障礙可能是來自母親或父親的遺傳性神經學特征。
聽覺處理障礙的診斷
編輯問卷可用于識別可能患有聽覺處理障礙的人,因為它們解決了常見的聽力問題。他們可以幫助決定進行臨床評估。最常見的聽力問題之一是存在背景噪音的語音識別。根據參加Neijenhuis、deWit和Luinge(2017)研究的受訪者的說法,以下癥狀是聽力障礙兒童的特征,并且在青少年和成人中通常會出現問題.它們包括:
- 在噪音中聽力困難
- 聽覺注意力問題
- 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更好地理解
- 噪聲定位難點
- 難以記住口頭信息
根據新西蘭聽覺處理障礙指南(2017年),一份APD主要癥狀或合并癥的清單可用于識別應轉診進行聽力和APD評估的個人,其中包括:
- 難以遵循口頭指示,除非它們簡短而簡單
- 難以注意和記住口語信息
- 處理語音信息緩慢
- 在其他聲音存在的情況下難以理解
- 被復雜或“繁忙”的聽覺環境淹沒,例如教室、購物中心
- 聽力能力差
- 對語氣或其他細微差別的言語不敏感
- 獲得性腦損傷
- 頻繁或持續的中耳病史(中耳炎,“膠耳”)。
- 語言、閱讀或拼寫困難
- 懷疑或診斷為閱讀障礙
- 懷疑或診斷語言障礙或延遲
最后,新西蘭指南指出,行為檢查表和問卷只能用于為轉診、信息收集(例如,在評估之前或作為干預措施的結果衡量)提供指導,以及作為描述聽覺功能影響的措施。加工障礙。它們不是為診斷聽覺處理障礙而設計的。新西蘭的指導方針表明,已經開發了許多問卷來確定可能從評估他們的聽力問題中受益的兒童。可用問卷的例子包括Fisher聽覺問題檢查表、兒童聽覺表現量表、針對教育風險的篩查工具,和聽覺處理領域問卷等。以前的所有問卷都是為兒童設計的,沒有一個對青少年和成人有用。
辛辛那提大學聽覺處理量表(UCAPI)設計用于尋求測試以評估聽力問題的青少年和成人和/或在診斷出聽覺處理障礙后用于確定受試者的狀態.遵循Zoppo等人描述的模型。(2015)開發了一份34項問卷,調查APD六個常見投訴領域(聽力和注意力、理解言語、遵循口頭指示、注意力等)的聽覺處理能力。最終的問卷標準化為:實現18至27歲的年輕人。驗證數據是從患有語言學習或聽覺處理障礙的受試者身上獲得的,這些受試者要么是自我報告的,要么是通過診斷測試確認的。UCAPI總分是通過將六個收聽條件的總分相結合計算得出的,并提供一個總體值來對收聽能力進行分類。此外,對來自六個聽力條件的分數的分析提供了對象的聽覺概況。然后,專業人員可以利用每種聽力條件通過聽力和治療決策來提出診斷學習問題的建議。UCAPI提供有關不同人群聽力問題的信息,可幫助考官提出評估和管理建議。
聽覺處理障礙是根據神經系統聽覺區域的完整性在解剖學上定義的。然而,有聽覺處理障礙癥狀的兒童通常沒有神經系統疾病的證據,診斷是根據行為聽覺測試的表現做出的。聽覺處理是“我們用我們聽到的來做什么”,在APD中,外周聽力能力(通常是正常的)與解釋或辨別聲音的能力不匹配。因此,在沒有神經功能障礙跡象的患者中,根據聽覺測試診斷聽覺處理障礙。然而,對于應該使用哪些測試進行診斷,并沒有達成共識,近年來出現的一系列工作組報告就證明了這一點。xxx次發生在1996年。隨后是美國聽力學會組織的一次會議。
試圖定義診斷標準的專家必須解決一個問題,即兒童可能由于聽覺感知不佳以外的原因在聽覺測試中表現不佳:例如,失敗可能是由于注意力不集中、難以應對任務要求或語言有限能力。為了至少排除其中的一些因素,美國聽力學會會議明確主張,要診斷APD,孩子必須有特定于模態的問題,即影響聽覺但不影響視覺處理。然而,美國言語-語言-聽力協會的一個委員會隨后拒絕將模態特異性作為聽覺處理障礙的定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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