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風玻璃雨刷
編輯擋風玻璃雨刷是用于從除去雨,雪,冰,清洗液,水,和/或碎屑的設備車輛的前窗使車輛的操作者可以更好地看到什么是在他們前面。幾乎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汽車、卡車、公共汽車、火車機車和帶有機艙的船只——以及一些飛機——都配備了一個或多個這樣的雨刷,這通常是法律要求。
雨刷一般由金屬臂組成;一端旋轉,另一端附有長長的橡膠刀片。手臂由馬達提供動力,通常是電動馬達,盡管氣動動力也用于一些車輛。刀片在玻璃上來回擺動,將水、其他降水或任何其他影響能見度的障礙物從玻璃表面推出。在1969年以后制造的車輛上,速度通常是可調的,有幾種連續速度,通常有一個或多個間歇設置。
擋風玻璃雨刷歷史
編輯早期版本
最早記錄的擋風玻璃雨刷專利之一是由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GeorgeJ.Capewell于1896年8月6日提交的。他的發明是用于“汽車、機車等”的自動化、機動雨刷陸地車輛”。
擋風玻璃雨刷器的其他早期設計歸功于波蘭音樂會鋼琴家JózefHofmann和伯明翰MillsMunitions,他們也聲稱自己是英國xxx個獲得擋風玻璃雨刷器專利的人。大約在1903年左右,至少有三位發明家同時獲得了擋風玻璃清潔裝置的專利;瑪麗·安德森、羅伯特·道格拉斯和約翰·阿普約翰。1911年4月,英國利物浦的專利xxxSloan&LloydBarnes為惠特利灣的GladstoneAdams注冊了擋風玻璃雨刷專利。
安德森1903年的窗戶清潔器設計
美國發明家瑪麗安德森因在1903年設計出xxx臺可操作的擋風玻璃雨刷器而廣受贊譽。在安德森的專利中,她將她的發明稱為電動汽車和其他車輛的“窗戶清潔裝置”。通過車輛內部的xxx操作,她的擋風玻璃雨刷器與許多早期車型上的擋風玻璃雨刷器非常相似。安德森制造了她設計的模型,然后于1903年6月18日提交了一項專利(US743,801),該專利由美國專利局于1903年11月10日頒發給她。
在安德森獲得專利之前3個月記錄了類似的設備,羅伯特·A·道格拉斯于1903年3月12日為“機車駕駛室窗戶清潔器”申請了專利。
愛爾蘭出生的發明家詹姆斯·亨利·阿普約翰(JamesHenryApjohn,1845-1914年)申請了一項“清潔馬車、汽車和其他窗戶的裝置”的專利,據稱該裝置可以使用刷子或雨刷器,可以是電動的,也可以是手動的。刷子或擦拭器用于在垂直窗戶上向上和向下清潔或僅在一個方向上清潔。Apjohn的發明在英國的優先權日期為1903年10月9日。
JohnR.Oishei(1886-1968)于1917年成立了Tri-ContinentalCorporation。該公司推出了xxx款擋風玻璃雨刷,RainRubber,用于當時許多汽車上的開槽兩件式擋風玻璃。今天,TricoProducts是世界上xxx的擋風玻璃雨刷器制造商之一。博世在比利時蒂嫩擁有世界上xxx的擋風玻璃雨刷器工廠,每天生產350,000個雨刷片。xxx個自動電動雨刷臂于1917年由CharlotteBridgwood獲得專利。
其他功能
編輯大多數擋風玻璃雨刷器與擋風玻璃清洗器一起工作;一種泵,將水、酒精和清潔劑(一種稱為擋風玻璃清洗液的混合物)的混合物從儲罐供應到擋風玻璃。流體通過安裝在引擎蓋上的小噴嘴進行分配。通常使用傳統的噴嘴,但有些設計使用流體振蕩器來更有效地分散流體。
在較溫暖的氣候中,水也可能起作用,但在較冷的氣候中會結冰,從而損壞泵。雖然汽車防凍液在化學上與擋風玻璃雨刷液相似,但不應使用,因為它會損壞油漆。最早記錄在案的將擋風玻璃雨刮器裝置連接到擋風玻璃清洗液儲液罐的想法是在1931年,俄亥俄州曼斯菲爾德的Richland汽車零部件公司。烏拉圭賽車手和機械師HéctorSuppiciSedes在1930年代后期開發了擋風玻璃清洗器。
自2012年以來,許多汽車上的噴嘴被Valeo公司開發的名為AquaBlade的系統所取代。該系統直接從雨刷片的橡膠元件供應洗滌液。該系統可抑制駕駛過程中的視覺干擾,從而縮短駕駛員在發生事故時的反應時間。
隱藏雨刷
一些較大的汽車配備了隱藏式雨刷器(或駐車雨刷器)。在標準的非隱藏式設計中,當雨刮器關閉時,“停車”機構或電路會將雨刮器移動到靠近擋風玻璃底部的刮水區域的下端,但仍然在視線范圍內。對于隱藏雨刷器的設計,擋風玻璃延伸到發動機罩后緣下方。雨刷停在擋風玻璃底部的雨刷范圍下方,但看不見。
雨量感應雨刷
一些車輛現在可配備駕駛員可編程智能(自動)擋風玻璃雨刷器,使用雨量傳感器檢測雨量的存在和量。傳感器根據檢測到的雨量自動調整葉片的速度和頻率。這些控件通常具有手動覆蓋。
20世紀后期,雨量感應擋風玻璃雨刷器出現在各種車型上,雪鐵龍SM就是其中之一。到2006年初,雨量感應雨刷器在所有凱迪拉克和大多數大眾汽車上都是可選或標準配置,并且在許多其他主流制造商處都有提供。
目前大多數汽車制造商采用的雨水感應雨刷系統最初是由澳大利亞人RaymondJ.Noack于1978年發明并獲得專利的,參見美國專利4,355,271和5,796,106。原始系統自動操作雨刷、燈和擋風玻璃清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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