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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網絡
編輯增值網絡 (VAN) 是一種托管服務產品,它充當業務合作伙伴之間的中介,通過共享業務流程共享基于專有數據的標準。所提供的服務稱為增值網絡服務。
1960 年代:分時和網絡服務
編輯繼分時服務提供商之后,在終端和數據中心之間提供租用線路被證明是一項可持續的業務,這導致成立了專門的業務部門和專門從事此類網絡服務管理和營銷的公司。有關分時度假服務公司的示例,請參閱 Tymshare,該公司將 Tymnet 剝離為具有復雜產品組合的數據通信專家。
1970 年代:電信市場化
編輯私營公司大規模分配網絡服務與國家控制的電信部門發生沖突。為了能夠獲得向客戶提供電信服務的許可證,私營企業必須增加通信線路的價值才能成為一項與眾不同的服務。因此,增值網絡服務的概念應運而生,允許私營企業的經營不受國家控制。
電信運營商部門于 1982 年在美國上市(參見對最終判決的修改),并從 1980 年代初開始在英國上市(主要是由于英國電信在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領導下的私有化)。在 1980 年代后期,在英國運行增值網絡服務需要獲得許可,而在美國,增值網絡一詞僅成為網絡數據通信的特定子集的功能描述。
自 1980 年代以來:國際競爭和標準化工作
編輯在跨國范圍內,由于互聯網市場滲透之前的異構電信經濟和基礎設施,增值網絡服務的管理被證明是一項復雜的任務,導致了用戶定義網絡的概念,這一概念在當今無處不在的概念之前互聯網服務的可用性。數據網絡標準化工作由 ITU-T(前身為 CCIT)進行,包括 X.25 分組交換網絡和 X.400 消息處理系統,特別是受到 1990 年代初新興的跨大西洋競爭的推動。
看法
編輯在沒有國營電信部門的情況下,增值網絡服務仍被使用,主要是作為功能描述,結合專用租用線路進行企業對企業通信(特別是用于 EDIFACT 數據傳輸)。
像南非這樣的政府仍然保持明確的監管,而其他政府則通過許可來處理特定服務。
傳統上,大多數增值網絡服務主要支持以電子數據交換為重點的通用企業對企業集成功能,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服務提供商正在演變為更加針對流程和行業,特別是在零售和高科技制造。一些消息來源建議,由于與網格計算的共性,現代增值網絡服務應稱為交易網格。其他人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與國際增值網絡服務 (IVANS) 運營商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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