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債權催收公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準,于1999年4月20日在成立,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注冊資本為100億元人民幣。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收購并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追償本外幣債務; 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xxx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本外幣債權轉股權,并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xxx;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成立背景
九十年代以來,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后,普遍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是籌措、融通和配置社會資金的主渠道之一,長期以來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銀行法》出臺之前,國有銀行是以專業銀行模式運作的,信貸業務具有濃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經濟過熱的影響,以及處于經濟轉軌過程中,在控制xxx質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內部機制和良好的外部,從而產生了一定規模的不良xxx。此外,在1993年之前,銀行從未提取過呆賬準備金,沒有核銷過呆壞帳損失。這樣,不良xxx不斷累積,金融風險逐漸孕育,成為經濟運行中一個重大隱患,如果久拖不決,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會安定,影響我國下一步發展和進程。
鑒于上述情況,在認真分析國內金融問題和汲取國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我國審時度勢,決定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xxx,并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先行試點。
詳細介紹
1999年,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AMC在國務院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相繼成立,并存續期為10年,分別負責收購、管理、處置相對應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所剝離的不良資產。成立之初,除信達的人員較為整齊之外,其余三家均臨時從對應的國有銀行抽調。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準,于1999年4月20日在成立,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注冊資本為301億元人民幣。
經國務院批準,信達資產完成股份制,由財政部獨家發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成立。
2012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UBS AG、中信資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戰略投資者,公司注冊資本為30,140,024,035元,四家戰略投資者合計持有公司16.54%股份。
大事年表
經過八年的發展,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已從始建初期接收中國建設銀行(601939,股吧)一家不良資產發展到陸續接收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601328,股吧)、中國工商銀行(601398,股吧)、上海銀行、深圳商業銀行等七家銀行的不良資產,同時還承辦了財政部和中國建設銀行委托的資產處置業務。截止2007年上半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收購和受托管理的不良資產帳面值累計近萬億元。
1999年-2001年 陸續政策性收購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不良xxx3946億元。
2000年-2004年 陸續接受財政部、中國建設銀行委托管理和處置的債權資產和債轉股資產1123億元。
2004年6月 商業化收購交通銀行不良xxx641億元。
2004年6月 商業化收購中國建設銀行不良xxx1289億元、中國銀行不良xxx1498億元。
2005年6月 商業化收購工商銀行不良xxx581億元。
2005年12月 商業化收購上海銀行不良xxx30億元。
2007年5月 商業化收購深圳商業銀行不良xxx35億元。
2010年6月 召開創立大會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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