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水通安全管理和船舶檢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市水土交通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水域內通航秩序,對轄區內船舶裝運貨物運輸進行監督管理;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體育運動競賽或其他有礙水通安全的行為進行審批;設置禁航區,發布航行通(警)告;參與相關水工項目的評估工作。
3、負責職權范圍內的船舶登記和授權范圍內的技術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及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轄區內水通安全檢查;按的處罰權限,對違法船舶、設施和人員以及所有人、經營人實施處罰;對重特大水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負責轄區內的船舶檢驗和水運科技工作,對船檢權限進行調整;審查批準除省船檢部門受理以外的船舶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對改建船舶的圖紙和技術文件進行審查;對船廠修建船舶和營運船舶實施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書;做好以下船廠技術條件認可證書發放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機關黨務、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目標管理、老干部管理、法制建設、職工教育、文明建設、職工社會保險及機關事務管理、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檔案管理等工作。
航務管理科
負責消遣運輸市場管理,對水運輸企業和水運輸服務企業的籌建及開業進行審批,對航道、港口、碼頭進行規劃并監督其建設質量,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編制航運發展規劃,填報水運行業有關報表,對運輸船舶數據庫進行。
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市水通安全檢查和現場監督;辦理船舶登記和轄區內技術船員的培訓、考試、發證管理工作;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進行審核并核發《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發布航行通(警)告;對船舶防污染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水通安全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船舶檢驗科
負責審查權限內的船舶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對轄區船廠修建船舶和營運船舶實施各類檢驗和指導下屬機構的船檢工作;參加重、特大水通事故的調查研究和技術鑒定。
稽征財務科
負責編制全市航務(港監)系統收支計劃;管理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各類有價證券及各類票據;依法征收水運規費,做好會計核算;對下屬機構的財務管理進行監督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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