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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體滑坡
編輯山體滑坡,也被稱為山體滑坡,是幾種形式的大規模侵蝕,可能包括廣泛的地面運動,如落石、深層斜坡崩塌、泥流和碎屑流。山體滑坡發生在各種環境中,其特點是陡峭或平緩的斜坡坡度,從山脈到沿海懸崖,甚至在水下,在這種情況下,它們被稱為海底滑坡。重力是滑坡發生的主要動力,但還有其他影響斜坡穩定性的因素,這些因素產生特定的條件,使斜坡容易發生破壞。在許多情況下,山體滑坡是由一個特定的事件引發的(如暴雨、地震、為修路而切開的斜坡等等),盡管這并不總是可以確定的。
原因
編輯山體滑坡發生在斜坡(或它的一部分)經歷了一些過程,將其狀況從穩定變為不穩定。這基本上是由于斜坡材料的剪切強度下降,材料所承受的剪切應力增加,或兩者的結合。斜坡穩定性的變化可能是由許多因素引起的,它們共同或單獨發揮作用。山體滑坡的自然原因包括:
- 雨水滲透、積雪融化或冰川融化造成的飽和;
- 地下水上升或孔隙水壓力增加(例如,由于雨季含水層補給,或雨水滲透);
- 裂縫和斷裂中靜水壓力增加;
- 垂直植被結構、土壤養分和土壤結構的損失或缺失(例如,在野火之后--土壤結構的損失)。例如,在野火之后--森林火災持續3-4天);
- 河流或海浪對坡頂的侵蝕;
- 物理和化學風化(例如,通過反復冷凍和解凍、加熱和冷卻、地下水中的鹽滲漏或礦物溶解);
- 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動,可以直接破壞斜坡的穩定性(例如。
- 火山噴發;
山體滑坡因人類活動而加劇,例如。
- 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蓋(LULC)的時間變化:它包括人類對農耕區的放棄。
類型
編輯Hungr-Leroueil-Picarelli分類
在傳統用法中,滑坡一詞在某個時間被用來涵蓋地球表面巖石和巖漿的幾乎所有形式的大規模運動。1978年,地質學家David Varnes注意到這種不精確的用法,提出了一個新的、更嚴格的質量運動和沉降過程的分類方案。這個方案后來由Cruden和Varnes在1996年修改,并由Hutchinson(1988年)、Hungr等人(2001年)以及最后由Hungr、Leroueil和Picarelli(2014年)完善。下文提供了最新更新后的分類。
在這個分類下,有六種運動類型被認可。每種類型在巖石和土壤中都可以看到。墜落是孤立的塊狀物或大塊的土壤在自由落體中的運動。
傾覆指的是巖塊從垂直面上旋轉著離開。滑坡是指一個材料體的運動,它通常在一個或幾個傾斜的表面或材料薄層(也稱為剪切區)上移動時保持完整,在這些地方集中了大量的變形。滑動還可按運動發生的表面或剪切區的形式進行分類。這些平面可能大致平行于表面(平面滑動)或勺狀(旋轉滑動)。滑動可能是災難性的,但表面的運動也可能是漸進式的。擴散是沉降的一種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一層物質出現裂縫,打開,并橫向擴展。流動是流化物質的運動,它既可以是干燥的,也可以是富含水分的(如泥流)。流動可以在數年內不知不覺地移動,也可以迅速加速,造成災難。斜坡變形是緩慢的、分布式的運動,可以影響整個山坡或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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