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飛行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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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行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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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行汽車或可駕駛飛機是一種既能作為公路汽車又能作為飛機的車輛。在這種情況下,它包括在道路上作為摩托車駕駛的車輛。飛行汽車一詞有時也被用來包括氣墊飛機和/或VTOL個人航空器。自20世紀初以來,已經建造了許多原型機,使用了各種飛行技術。大多數被設計為使用跑道以傳統方式起飛和降落。雖然VTOL項目在不斷增加,但還沒有超過少數幾個被建造出來。

    它們的出現經常被未來學家預測,許多概念設計已經被推廣。他們未能成為實際的現實,導致了一個口頭禪:我的飛行汽車在哪里,作為預測的技術失敗的例子。飛行汽車也是幻想和科幻故事中的一個流行主題。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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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紀初

    19世紀末,美國移民古斯塔夫-懷特黑德設計了帶輪子和汽油動力引擎的飛機,包括他在1901年制造的21號模型。歷史學家的共識是,懷特海的21號飛機沒有實現持續的自我推進飛行。一些歷史學家繼續斷言,懷特黑德的飛行器在萊特兄弟的飛行器之前的不同時期進行了飛行,其依據是一系列無法核實和相互矛盾的目擊者的描述。

    飛機設計師Glenn Curtiss在1917年制造了他的自動飛機。它有一個用于飛行的推桿式螺旋槳,一個可拆卸的飛行表面,包括一個三翼、鴨式前翼和雙尾。它能夠跳躍,但不能飛行。

    1935年,康斯坦丁諾斯-弗拉喬斯制造了一個帶有圓形機翼的 "三翼機 "飛行器原型,但當他在華盛頓特區演示時,發動機爆炸并起火。這臺機器值得一提的是一部記錄這一事件的新聞片。

    美國Autogiro公司的AC-35是一種可旅行的自動駕駛飛機原型,由試飛員詹姆斯-G-雷于1936年3月26日飛行。前進推力最初是由雙反轉螺旋槳提供的,后來改為單螺旋槳。1936年10月26日,該飛機被改裝為可駕駛的配置。1936年10月26日,這架飛機被改裝成可驅動的配置,雷把它飛到了華盛頓特區商業大廈的正門,在那里被航空局局長John H. Geisse接受。雖然它被成功地測試了,但它并沒有投入生產。

    xxx架飛行的固定翼公路飛機是由瓦爾多-沃特曼制造的。沃特曼與柯蒂斯公司有關,該公司在1910年代在圣地亞哥灣的北島開創了水陸兩棲飛機。它的翼展為38英尺(12米),長度為20英尺6英寸(6.25米)。在地面和空中,它由一個Studebaker發動機提供動力。它可以以每小時112英里(180公里)的速度飛行,以每小時56英里(90公里)的速度行駛。

    1942年,英國陸軍制造了Haffner Rotabuggy,這是一種實驗性的可驅動自動駕駛飛機,是為了生產一種空投越野車的方式而開發的。盡管最初的測試表明,Rotabuggy在速度超過45英里/小時(72公里/小時)時容易產生嚴重的振動,但經過改進,Rotabuggy可以以70英里/小時(113公里/小時)的速度飛行。然而,由于引入了可以運載車輛的滑翔機(如華科哈德良和空速霍薩),導致該項目被取消。

    20世紀后期

    盡管有幾個設計(如ConVairCar)已經飛行,但沒有一個在商業上取得成功,而那些已經飛行的設計也沒有被公眾廣泛了解。最成功的例子是1949年的泰勒航空車,其中有幾架被制造出來,其中一架仍在飛行。

    1946年,富爾頓FA-2 Airphibian是由小羅伯特-愛迪生-富爾頓設計的美國制造的飛行汽車,它是一個具有獨立懸掛的鋁制車身,飛機大小的車輪,以及一個六缸165馬力的發動機。織物翅膀很容易連接到車身,將汽車變成了飛機。總共制造了四輛原型車。

    飛行汽車

    查爾斯-林德伯格在1950年駕駛了它,雖然它沒有取得商業上的成功(適航認證的財務成本迫使他放棄了對公司的控制,公司也沒有進一步開發它),但它現在被史密森尼博物館收藏。

    由莫爾特-泰勒設計和制造的Aerocar在1949年12月成功飛行,并在隨后的幾年里經歷了一系列的道路和飛行測試。查克-貝里在他1956年的歌曲 "你抓不到我 "中介紹了這個概念,1956年12月民用航空委員會批準了大規模生產的設計,但盡管有廣泛的宣傳和1989年生產的改進版,泰勒并沒有成功將飛行汽車投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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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飛行汽車
    2. 歷史
    3. 20世紀初
    4. 20世紀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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