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檢測理論
編輯信號檢測理論或信號檢測理論是衡量區分含有信息的模式(在生物體內稱為刺激,在機器內稱為信號)和分散信息的隨機模式(稱為噪聲,由背景刺激和檢測機器的隨機活動以及操作員的神經系統組成)的能力。
在電子學領域,信號恢復是將這種模式從偽裝的背景中分離出來。
根據該理論,有一些決定因素決定了檢測系統將如何檢測信號,以及其閾值水平將在哪里。該理論可以解釋改變閾值將如何影響辨別能力,往往暴露出系統對其所針對的任務、目的或目標的適應程度。當探測系統是一個人時,諸如經驗、期望、生理狀態(如疲勞)和其他因素等特征會影響所應用的閾值。例如,由于標準較低,戰時的哨兵可能比和平時期的哨兵更容易探測到較弱的刺激,然而他們也可能更容易將無害的刺激視為威脅。
探測理論的大部分早期工作是由雷達研究人員完成的。到1954年,該理論在理論方面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如Peterson、Birdsall和Fox所描述的,而心理學理論的基礎是由Wilson P. Tanner、David M. Green和John A. Swets,也是在1954年。信號檢測理論在1966年由John A. Swets和David M. Green用于心理物理學。Green和Swets批評了傳統的心理物理學方法,認為它們無法區分受試者的真實敏感性和他們(潛在的)反應偏差。
信號檢測理論在許多領域都有應用,如任何類型的診斷學、質量控制、電信和心理學。這個概念類似于科學中使用的信噪比和人工智能中使用的混淆矩陣。它也可用于報警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將重要的事件與背景噪音分開是很重要的。
心理學
編輯當心理學家想測量我們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方式時,就會使用信號檢測理論(SDT),例如我們在霧天或目擊者識別過程中如何感知距離。SDT假設決策者不是一個被動的信息接受者,而是一個主動的決策者,在不確定的條件下做出困難的知覺判斷。在有霧的情況下,我們被迫決定一個物體離我們有多遠,這完全是基于視覺刺激,而視覺刺激又受到霧氣的影響。由于物體的亮度,如交通燈,被大腦用來辨別物體的距離,而大霧降低了物體的亮度,所以我們認為物體比實際距離遠得多(參見決策理論)。根據SDT,在目擊者辨認過程中,證人是根據他們對嫌疑人的熟悉程度來決定嫌疑人是否是罪犯的。
為了將信號檢測理論應用于刺激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數據集,觀察者將每個試驗歸類為刺激物存在或不存在,試驗被分類為四類之一。
根據這些類型試驗的比例,可以用敏感性指數d'和A'等統計量獲得敏感性的數值估計,用c和β等統計量估計反應偏差。
信號檢測理論也可以應用于記憶實驗,即在研究清單上提出項目供以后測試。
應用
編輯信號檢測理論在人類和動物中都有廣泛的應用。
敏感性或可辨別性
從概念上講,敏感性是指從背景事件中發現目標刺激存在的難易程度。例如,在識別記憶范式中,如果有更長的時間來研究要記住的單詞,就會更容易識別以前看到或聽到的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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