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物
編輯在地質學和礦物學中,從廣義上講,礦物或礦物物種是一種固體化合物,具有相當明確的化學成分和以純凈形式自然存在的特定晶體結構。
礦物的地質定義通常不包括僅存在于生物體中的化合物。 然而,一些礦物通常是生物成因的(例如方解石)或者是化學意義上的有機化合物(例如mellite)。 此外,生物體經常合成也存在于巖石中的無機礦物(如羥基磷灰石)。
礦物的概念不同于巖石,巖石是在足夠大的范圍內相對均勻的任何大塊固體地質材料。 巖石可能由一種類型的礦物組成,也可能是兩種或更多種不同類型礦物的集合體,在空間上分離成不同的相。
一些沒有明確晶體結構的天然固體物質,如蛋白石或黑曜石,更恰當地稱為類礦物。 如果天然存在的化合物具有不同的晶體結構,則每種結構都被視為不同的礦物種類。 因此,例如,石英和石英巖是兩種不同的礦物,由相同的化合物二氧化硅組成。
國際礦業協會 (IMA) 是公認的礦物種類定義和命名標準機構。 截至 2022 年 11 月,IMA 認可了 5,863 種官方礦物。
指定礦物種類的化學成分可能因包含少量雜質而有所不同。 一個物種的特定變種有時有自己的傳統名稱或官方名稱。 例如,紫水晶是石英礦物的紫色變種。 某些礦物種類可能具有可變比例的兩種或多種化學元素,它們在礦物結構中占據相同的位置; 例如,mackinawite 的公式為 (Fe,Ni)9S8,表示FexNi9-xS8 , 其中 x 是 0 到 9 之間的可變數。 這就是硅酸鹽 CaxMgyFe2-x-ySiO4,橄欖石族。 /sub>
除了基本的化學成分和晶體結構外,對礦物種類的描述通常包括其共同的物理性質,如習性、硬度、光澤、透明度、顏色、條紋、韌性、解理、斷裂、分離、比重、磁性、熒光、 放射性,以及它的味道或氣味以及它對酸的反應。
礦物按主要化學成分分類; 兩個主要系統是 Dana 分類和 Strunz 分類。 硅酸鹽礦物約占地殼的 90%。 其他重要的礦物組包括天然元素、硫化物、氧化物、鹵化物、碳酸鹽、硫酸鹽和磷酸鹽。
定義
編輯國際礦業協會
國際礦業協會對被視為獨特礦物的物質制定了以下要求:
- 它必須是在地球或其他地外天體上通過自然地質過程形成的天然物質。 這不包括由人類活動(人為)或生物(生物源)直接和專門產生的化合物,例如碳化鎢、尿路結石、植物組織中的草酸鈣晶體和貝殼。 但是,如果在其成因中涉及地質過程,則具有此類來源的物質可能符合條件(例如,從植物材料中提取的 evenkite;或從蝙蝠糞便中提取的 taranakite;或從尾礦中提取的鈉長石)。 假設物質也被排除在外,即使它們預計會出現在人跡罕至的自然環境中,例如地核或其他行星。
- 它必須是自然存在的固體物質。 該規則的一個主要例外是天然汞:它仍被 IMA 歸類為礦物,即使它僅在 -39°C 以下結晶,因為它在現行規則制定之前就已被包括在內。 水和二氧化碳不被視為礦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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