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擦
編輯橡皮擦(在某些英聯邦國家也被稱為橡皮,包括南非首次使用的材料)是一種文具,用于去除紙張或皮膚(例如羊皮紙或牛皮紙)上的痕跡。 橡皮擦具有橡膠般的稠度,有各種形狀、尺寸和顏色。 有些鉛筆的一端有橡皮擦。 較便宜的橡皮擦由合成橡膠和合成大豆膠制成,但較昂貴或專用的橡皮擦由乙烯基、塑料或類似口香糖的材料制成。
起初,橡皮擦是為了擦除鉛筆所犯的錯誤而發明的; 后來,引入了更多的磨料橡皮擦。 該術語也用于從黑板和白板上去除標記的東西。
歷史
編輯在今天使用橡皮擦之前,蠟片被用來擦除紙上的鉛或木炭痕跡。 一些粗糙的石頭,如砂巖或浮石,被用來去除用墨水書寫的羊皮紙或紙莎草紙文件中的小錯誤。 使用無殼面包; 一位明治時期(1868-1912)的東京學生說:用面包橡皮代替橡膠橡皮,所以他們會給我們,沒有數量限制。 所以我們沒有考慮吃這些并吃一個堅硬的部分來至少稍微滿足我們的饑餓感。
據報道,1770 年,英國工程師愛德華·奈恩 (Edward Nairne) 為一項發明競賽開發了xxx個廣泛銷售的橡膠橡皮擦。 直到那個時候,這種材料才被稱為彈性膠或它的美洲原住民名稱(通過法語)生橡膠。 Nairne 以每半英寸立方體三先令的高價出售天然橡膠橡皮擦。 根據 Nairne 的說法,他無意中拿起了一塊橡膠而不是面包屑,發現了橡膠的擦除特性,并開始銷售橡皮擦。 1770 年 4 月 15 日,約瑟夫·普里斯特利 (Joseph Priestley) 在腳注中描述了這項發明: ... 它由數學儀器制造商 Nairne 先生出售,位于 Royal-Exchange 對面。 1770 年,橡膠這個詞被普遍用于任何用于摩擦的物體; 這個詞在 1770 年到 1778 年之間的某個時候附在新材料上。
然而,生橡膠是易腐爛的。 1839 年,查爾斯·古德伊爾 (Charles Goodyear) 發現了硫化過程,這種方法可以固化橡膠,使其經久耐用。 隨著硫化技術的出現,橡皮擦變得很普遍。
1858 年 3 月 30 日,美國費城的海門·利普曼 (Hymen Lipman) 獲得了xxx項將橡皮擦附在鉛筆頭上的專利。 它后來被宣告無效,因為它被確定為只是兩個設備的組合,而不是一個全新的產品。
橡皮擦可能是獨立的塊(塊和楔形橡皮擦),或可以滑到鉛筆末端的圓錐形帽(帽橡皮擦)。 桶形或點擊式橡皮擦是一種形狀像鉛筆的設備,但它的桶內沒有填充鉛筆芯,而是包含一個可伸縮的橡皮擦材料圓柱體(最常見的是軟乙烯基)。 許多(但不是全部)木制鉛筆都帶有橡皮擦。 以有趣的形狀制作的新穎橡皮擦通常由硬乙烯基制成,用作橡皮擦時往往會弄臟很重的標記。
類型
編輯鉛筆或橡皮擦
最初由天然橡膠制成,但現在通常由更便宜的 SBR 制成,這種類型含有礦物填料和研磨劑(如浮石)和增塑劑(如植物油)。 它們相對較硬(以便保持附著在鉛筆上)并且經常呈粉紅色。它們也可以通過套圈xxx附著在鉛筆的末端。
藝術家的口香糖橡皮擦
程式化的單詞 Art gum 于 1903 年首次使用,并于 1907 年在美國注冊商標。這種橡皮擦最初是由玉米油等油類用二氯化硫硫化制成的,盡管現在可能由天然或合成橡膠或乙烯基化合物制成。 它非常柔軟但仍保持其形狀并且不是機械塑料,但在使用時會碎裂。 它特別適合大面積清潔而不損壞紙張。 然而,它們太軟以至于在使用中不精確。
去除的石墨被碎屑帶走,使橡皮擦保持清潔,但會產生大量橡皮擦殘留物。 然后必須小心地刷掉這些殘留物,因為橡皮擦顆粒上涂有石墨,可以留下新的標記。 藝術橡皮擦傳統上是棕褐色或棕色,但有些是藍色的。
乙烯基橡皮擦
優質塑化乙烯基或其他塑料橡皮擦,最初在 20 世紀中葉注冊為 Mylar 商標,比標準橡膠橡皮擦更柔軟、不易磨損且擦得更干凈。 這是因為去除的石墨不像橡皮擦那樣留在橡皮擦上,而是被吸收到廢棄的乙烯基廢料中。 它們更柔軟且不易磨損,因此不太可能損壞帆布或紙張。 工程師喜歡這種類型的橡皮擦用于技術開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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