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
編輯花園草莓(或簡稱為草莓;Fragaria × ananassa)是一種廣泛種植的草莓屬雜交種,統稱為草莓,因其果實而在世界范圍內種植。 這種水果以其特有的香氣、鮮紅的顏色、多汁的質地和甜味而廣受贊賞。 它被大量食用,無論是新鮮的還是在果醬、果汁、餡餅、冰淇淋、奶昔和巧克力等預制食品中。 人造草莓調味劑和香料也廣泛用于糖果、肥皂、唇彩、香水等產品中。
花園草莓于 1750 年代首次在法國布列塔尼培育,通過北美東部的 Fragaria virginiana 與 Amédée-Fran?ois Frézier 于 1714 年從智利帶來的 Fragaria chiloensis 雜交而成。Fragaria × ananassa 的栽培品種已取代,在 商業化生產的林地草莓 (Fragaria vesca) 是 17 世紀初種植的xxx個草莓品種。
從植物學的角度來看,草莓不是漿果。 從技術上講,它是一種聚合副果,這意味著肉質部分不是來自植物的卵巢,而是來自容納卵巢的容器。 果實外面的每個明顯的種子(瘦果)實際上是花的子房之一,里面有一顆種子。
2019年世界草莓產量900萬噸,中國占40%。
歷史
編輯xxx個花園草莓于 18 世紀后期在法國布列塔尼種植。 在此之前,野草莓和從野草莓品種中選出的栽培品種是這種水果的常見來源。
古羅馬文獻中提到草莓果實的藥用價值。 法國人在 14 世紀開始將草莓從森林帶到他們的花園進行收獲。 1364 年至 1380 年間的法國國王查理五世 (Charles V) 在他的皇家花園中種植了 1,200 株草莓。 15 世紀初,西歐僧侶在他們的彩繪手稿中使用野草莓。 草莓出現在意大利、佛蘭芒和德國的藝術作品中,也出現在英國的微縮模型中。 整個草莓植物被用來治療抑郁癥。
到 16 世紀,草莓種植的參考資料變得更加普遍。 人們開始使用它是因為它具有假定的藥用特性,植物學家也開始為不同的物種命名。 在英格蘭,到 16 世紀中葉,對常規草莓種植的需求有所增加。
草莓和奶油的組合是由托馬斯沃爾西在亨利八世國王的宮廷中創造的。 種植和收獲草莓的說明于 1578 年以書面形式出現。到 16 世紀末,三個歐洲物種被引用:F. vesca、F. moschata 和 F. viridis。 花園里的草莓是從森林里移植過來的,然后通過切斷莖進行無性繁殖。
確定了 F. vesca 的兩個亞種:F. sylvestris alba 和 F. sylvestris semperflorens。 F. virginiana 在 17 世紀從北美東部傳入歐洲是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是產生現代草莓的兩個物種之一。 新物種逐漸在整個大陸傳播,直到 18 世紀末才得到完全認可。 1712 年,法國人遠足前往智利,引入了一種帶有雌花的草莓植物,這種植物產生了普通草莓。
智利的 Mapuche 和 Huilliche 印第安人一直種植雌性草莓品種,直到 1551 年西班牙人來征服這片土地。 1765年,一位歐洲探險家記錄了智利草莓F. chiloensis的栽培。 最初傳入歐洲時,植物生長旺盛,但不結果實。 大約在 18 世紀中葉,布雷斯特和瑟堡的法國園丁首先注意到,當 F. moschata 和 F. virginiana 種植在 F. chiloensis 行之間時,智利草莓會結出豐富且異常大的果實。
不久之后,Antoine Nicolas Duchesne 開始研究草莓的育種,并取得了多項對植物育種科學至關重要的發現,例如他于 1766 年發表的草莓有性繁殖。Duchesne 發現雌性 F. chiloensis 植物只能 由雄性 F. moschata 或 F. virginiana 植物授粉。 就在那時,歐洲人開始意識到植物有能力只開雄性花或只開雌性花。
Duchesne 確定 F. ananassa 是 F. chiloensis 和 F. virginiana 的雜交種。 F. ananassa 果實大,因氣味、味道和漿果形狀酷似菠蘿而得名。 在英格蘭,生產了許多 F. ananassa 品種,它們構成了目前種植和消費的現代草莓品種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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