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
編輯拳擊(也稱為西方拳擊或拳擊)是一種格斗運動,其中兩個人通常戴著防護手套和其他防護設備(如護手套和護齒套),在拳擊臺上以預定的時間向對方揮拳。
盡管拳擊一詞通常歸因于西方拳擊,其中只涉及拳頭,但拳擊在不同的地理區域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發展。 在全球范圍內,拳擊是一組以打擊為重點的格斗運動,其中兩個對手在戰斗中至少使用他們的拳頭,并可能涉及其他動作,如踢腿、肘擊、膝擊和頭撞,具體取決于 在規則上。 現代運動的一些形式是西方拳擊、徒手拳擊、跆拳道、泰拳、萊特威、薩瓦特和散打。 拳擊技術已被納入許多武術、軍事系統和其他格斗運動中。
雖然人類自人類歷史伊始就開始進行肉搏戰,但在公元前三千年和二千年的蘇美爾雕刻中可以看到任何類型拳擊的最早證據。 拳擊規則的最早證據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拳擊在公元前 688 年被確定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拳擊從 16 世紀和 18 世紀的職業拳擊比賽(主要在英國)演變為 19 世紀中葉現代拳擊的先驅,并于 1867 年引入了昆斯伯里侯爵規則。
業余拳擊既是奧運會又是英聯邦運動會的項目,也是大多數國際比賽的標準項目——它也有自己的世界錦標賽。 拳擊由裁判在一系列稱為回合的一到三分鐘的間隔內進行監督。
當裁判認為對手不能繼續比賽、取消對手資格或對手辭職時,可以在回合結束前決定獲勝者。 當比賽進行到最后一輪結束時,雙方都還站著,裁判的記分卡決定勝者。 如果兩名拳擊手從裁判那里獲得相同的分數,則職業比賽被視為平局。 在奧林匹克拳擊比賽中,由于必須宣布獲勝者,裁判會根據技術標準將比賽授予一名拳擊手。
歷史
編輯古代歷史
用身體的不同肢體進行擊打,例如踢腿和拳打,作為一種人類侵略行為,在整個人類歷史上一直存在于世界各地,是一種與摔跤一樣古老的戰斗系統。 但在體育競技方面,由于史前無文字記載,缺乏參考,史前無法確定任何一種拳法的規則,在古代只能從少數幾項中推斷出來。 完整的來源和對這項運動的引用。
已知最早對任何形式的拳擊的描述來自公元前三千年伊拉克的蘇美爾浮雕。 埃及底比斯(約公元前 1350 年)的浮雕展示了拳擊手和觀眾。 這些早期的中東和埃及描繪的比賽中,拳擊手要么赤手空拳,要么用腕帶支撐手腕。 最早使用手套的證據可以在米諾斯克里特島(約公元前 1500 年至公元前 1400 年)找到。
古印度存在各種類型的拳擊。 最早提及 musti-yuddha 的文獻來自古典吠陀史詩,例如《梨俱吠陀》(約公元前 1500-1000 年)和《羅摩衍那》(約公元前 700-400 年)。 《摩訶婆羅多》描述了維拉塔王時代,兩名拳擊手握緊拳頭,用腳踢、指擊、膝擊和頭撞進行戰斗。 決斗 (niyuddham) 經常戰斗到死。 在西方總督時期,統治者 Rudradaman——除了精通包括印度古典音樂、梵文語法和邏輯在內的偉大科學——據說是一位出色的騎手、戰車手、騎象人、劍客和 拳擊手。 Gurbilas Shemi 是一部 18 世紀的錫克教文本,其中多次提到了 musti-yuddha。
這種武術與印度文化領域其他地方的其他形式的武術有關,包括泰國的泰拳、老撾的老撾泰拳、柬埔寨的 Pradal Serey 和緬甸的 Lethwei。
在古希臘,拳擊是一項發達的運動,稱為 pygmachia,并一直受到歡迎。 在奧林匹克術語中,它首次引入是在公元前 688 年的第 23 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 拳擊手們會在他們的手上纏上皮帶以保護他們。 沒有回合,拳擊手戰斗直到其中一個承認失敗或無法繼續。 沒有使用重量類別,這意味著較重的拳擊手傾向于占據主導地位。 所練拳法以左腿進步為主,左臂半伸為守,兼作擊打用,右臂后收準備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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