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治
編輯三明治是一種食物,通常由蔬菜、切片奶酪或肉組成,放置在面包片上或面包片之間,或者更普遍地是任何菜肴,其中面包作為另一種食物類型的容器或包裝紙。 三明治最初在西方世界是一種便攜、方便的手抓食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已在世界范圍內流行起來。
在 21 世紀,人們對三明治的確切定義爭論不休。 尤其是熱狗或開放式三明治是否可以歸類為此類。 在美國,農業部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負責機構。 美國農業部使用的定義是,封閉式三明治至少有 35% 的熟肉和不超過 50% 的面包,開放式三明治至少有 50% 的熟肉。 在英國,英國三明治協會將三明治定義為任何形式的帶有餡料的面包,通常是冷裝的,該定義包括卷餅和百吉餅,但不包括組裝好的熱食菜肴,例如漢堡。
三明治是一種流行的午餐食品,帶去上班、上學或野餐,作為外帶午餐的一部分食用。 面包可以是原味的,也可以涂上蛋黃醬或芥末等調味品,以增強其風味和質地。 除了自制外,三明治還在各種零售店廣泛銷售,可以熱食或冷食。 既有咸味三明治,如熟食肉三明治,也有甜味三明治,如花生醬和果凍三明治。
這種三明治以它的發明者約翰蒙塔古命名,他是三明治的第四代伯爵。 《華爾街日報》將其描述為英國對美食的xxx貢獻。
歷史
編輯在西方發現的使用面包片制作三明治的現代概念可以追溯到 18 世紀的歐洲。 然而,使用某種面包或類似面包的物質放在其他食物下面(或下面和上面),或者用來舀起、封閉或包裹其他類型的食物,早在 18 世紀就已經存在,并且是 在全世界許多更古老的文化中都有發現。
據說古代猶太圣人長老希勒爾在逾越節期間將逾越節羔羊肉和苦草包裹在柔軟的無酵餅(扁平的無酵餅)中,其方式類似于用大餅制成的現代包裹。 長期以來,在整個西亞和北非,從拼盤到嘴巴的途中,人們一直使用種類略有不同的扁面包來舀取或包裹少量食物。 從摩洛哥到埃塞俄比亞再到印度,面包通常被烤成圓形,這與歐洲的面包傳統形成鮮明對比。
在歐洲的中世紀,厚厚的粗面包板,通常是不新鮮的面包,被稱為挖溝機,被用作盤子。 飯后,浸滿食物的挖溝器被喂給狗或富人餐桌上的乞丐,在更普通的情況下被食客吃掉。 與英式三明治直接相關的直接烹飪先驅出現在 17 世紀的荷蘭,博物學家約翰·雷 (John Ray) 觀察到,在酒館里,牛肉掛在椽子上,他們將牛肉切成薄片,與面包和面包一起食用 butter laying the slices over the butter——解釋說明荷蘭的 belegde broodje,開面三明治,在英國還很陌生。
三明治最初被認為是男人在晚上玩游戲和喝酒時分享的食物,后來慢慢開始出現在上流社會,成為貴族的夜宵。 三明治以十八世紀英國貴族三明治第四代伯爵約翰·蒙塔古的名字命名。 人們普遍認為,三明治勛爵在公共xxx進行長時間的紙牌游戲和其他紙牌游戲時,會命令他的貼身男仆給他夾在兩片烤面包之間的咸牛肉。 他喜歡這種食物,因為它可以讓他邊吃邊賭,不用叉子,也不會因為徒手吃肉而把牌弄得油膩。 這道菜后來在倫敦越來越受歡迎,三明治的名字也隨之而來。 謠言以其熟悉的形式出現在 Pierre-Jean Grosley 的倫敦(納沙泰爾,1770 年)中,1772 年被譯為倫敦之旅; 格羅斯利的印象是 1765 年在倫敦的一年中形成的。
三次明治的傳記作者 N. A. M. Rodger 提供了另一種選擇,他認為三次明治對海軍、政治和藝術的承諾意味著xxx個三明治更有可能是在他的辦公桌上吃掉的。
三明治在 19 世紀在西班牙和英國的流行度急劇上升,當時工業社會和工人階級的興起使快速、便攜和廉價的膳食變得必不可少。 例如,在倫敦,到 1850 年至少有 70 個街頭小販在出售火腿三明治; 在那十年間,三明治酒吧也成為荷蘭西部一種重要的飲食場所,通常供應肝和咸牛肉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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