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編輯中耕機是一種用于二次耕作的農業設備。 這個名字的一種含義是指帶有牙齒(也稱為小腿)的框架,當它們被線性拖過土壤時會刺穿土壤。 它還指使用圓盤或齒的旋轉運動來實現類似結果的機器。 旋耕機是一個主要的例子。
耕耘機攪拌并粉碎土壤,在種植前(使土壤通氣并準備光滑、松散的苗床)或在作物開始生長后(殺死雜草——控制靠近作物植物的表土擾動殺死周圍的土壤 通過連根拔除雜草、掩埋它們的葉子以破壞它們的光合作用,或兩者結合)。 與擾動整個土壤表面的耙子不同,耕種機旨在以謹慎的方式擾動土壤,保護農作物但破壞雜草。
有齒的耕耘機在形式上往往與鑿犁相似,但它們的目的不同。 耕耘機的牙齒在地表附近工作,通常用于控制雜草,而鑿犁柄則在地表深處工作,打碎硬土。 因此,與鑿耕相比,耕作每根耕作所需的動力也少得多。
單人推或拉的小型齒式中耕機用作小型園藝的園林工具,例如家庭自用或小型商品花園。 類似尺寸的旋耕機將耙和中耕機的功能結合到一臺多用途機器中。
耕耘機通常是自行式或作為附件牽引在兩輪拖拉機或四輪拖拉機后面。 對于兩輪拖拉機,它們通常是剛性固定的,并通過聯軸器與拖拉機的變速箱提供動力。 對于四輪拖拉機,它們通常通過三點掛接裝置連接并由動力輸出裝置 (PTO) 驅動。 拉桿掛鉤在世界范圍內也仍然普遍使用。 畜力有時仍在使用,在發展中國家比較普遍,但在工業化程度較高的經濟體中很少見。
歷史
編輯用于控制雜草的土壤刮擦的基本想法是古老的,在任何更大或更復雜的設備被開發出來以減少體力勞動和加快工作之前,用鋤頭或鶴嘴鋤完成了幾千年。 將幾把鋤頭組合在一起并使用畜力牽引它們的想法導致了耙子的出現,雖然比鋤頭更新,但仍然相當古老。 在 18 和 19 世紀,隨著工業xxx的發展,耕耘機的設計不斷涌現。 這些新的耕作者是由役畜(如馬、騾子或牛)拉動的,或者由人推拉的,這取決于需要和費用。
動力旋耕機由亞瑟·克利福德·霍華德發明,他于 1912 年開始在他父親位于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吉爾甘德拉的農場上進行旋耕試驗。 最初使用他父親的蒸汽拖拉機發動機作為動力源,他發現可以機械耕種土地而不會像正常耕作那樣發生土壤堆積。 他最早的設計將耕種的土壤拋向一邊,直到他改進了自己的發明,設計了一種安裝在固定在小直徑轉子上的寬間距法蘭上的 L 形葉片。 他與學徒 Everard McCleary 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來制造他的機器,但計劃因xxx次世界大戰而中斷。1919 年,Howard 返回澳大利亞并繼續他的設計工作,并為具有 5 個旋耕機刀片和一個內燃機的設計申請了專利 1920年。
1922 年 3 月,霍華德成立了 Austral Auto 耕耘機私人有限公司,后來被稱為霍華德汽車耕耘機。 從 1927 年開始,它的總部設在悉尼郊區諾斯米德。
與此同時,在 1910 年代的北美,拖拉機正在從牽引發動機大小的龐然大物向更小、更輕、更實惠的機器發展。 尤其是福特森拖拉機,在歷史上首次使拖拉機在中小型家庭農場中買得起、實用。 在 Fordson 的設計中,耕種是事后才想到的,這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使只是將實用的機動牽引力單獨引入這個細分市場本身就是一個里程碑。 這為其他人提供了追求更好的機動化耕作的機會。 1915 年至 1920 年間,各種發明家和農具公司試驗了一類被稱為機動耕耘機的機器,這些機器只是對馬拉小腿式耕耘機進行了改進,增加了用于自我推進的馬達。 這類機器在市場上取得的成功有限。 但到 1921 年,國際收割機公司將機動化耕作與拖拉機的其他任務(牽引力和皮帶工作)結合起來,創造了 Farmall,這是一款專為耕作而設計的通用拖拉機,基本上發明了中耕作物拖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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