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單
編輯運單 (UIC) 是由承運人簽發的文件,提供與托運貨物運輸相關的詳細信息和說明。 通常它會顯示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姓名、貨物的始發地、目的地和路線。 大多數貨運代理和貨運公司使用稱為內部提單的內部運單。 這些通常在表格背面包含運輸合同條款的條件,涵蓋責任限制和其他條款和條件。
運單類似于快遞員的收據,其中包含發貨人和收貨人的詳細信息以及始發地和目的地。
空運提單
編輯大多數航空公司使用一種稱為航空運單的不同形式,其中列出了其他項目,例如目的地機場、航班號和時間。
海運單
編輯英國海上貨物運輸法 1992 s.1(1) 適用于:
- 提單 s.1(2),
- 海運單 s.1(3) 和
- 運送 s.1(4) 的交貨單,
...無論是紙質還是電子形式 s.1(5)。
根據該法第 1(3) 條,海運單是: 任何不是提單但包含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貨物收據的文件; 并確定承運人根據該合同向其交付貨物的人。
s.2 繼續: ......成為承運人在 根據該合同……應(由于成為接受交付的人)已將運輸合同項下的所有訴訟權利轉讓給他并授予他,就好像他是運輸合同的一方一樣 運輸。
注意:英國《1999 年合同(第三方權利)法》不適用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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