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的定義
編輯學院(拉丁文:collegium)是一所教育機構或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在美國,“學院”可指的一個組成部分大學或一個頒授學位的教育機構,但一般“學院”和“大學”可以互換使用,而在英國、大洋洲、南亞、南部非洲、歐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地區以及加拿大,“學院”可能是指中學或高中、繼續教育學院、培訓機構評獎貿易資格,不具備大學地位。
高等教育
編輯在高等教育中,該術語可用于代指:
- 一所大學的組成部分,例如劍橋國王學院,或一所聯邦大學,例如倫敦國王學院
- 一所文理學院,一所獨立的高等教育機構,專注于本科教育,例如威廉姆斯學院或阿默斯特學院
- 大學本科,比如一個文科師培學院在北京大學
- 一個機構提供專門的培訓,如大學繼續教育,例如貝爾法斯特大都會學院,教師培訓學院或藝術學院
- 在美國,大學有時但很少是研究型大學的代名詞,例如達特茅斯學院,它是常春藤盟校的八所大學之一
繼續教育
編輯一個六大專或繼續教育學院是一所教育機構英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伯利茲、在加勒比海、馬耳他、挪威、文萊或南部非洲,除其他外,其中16至19歲的學生一般學習先進學校級別的資格,例如A級,BTEC,HND或同等學歷以及國際學士學位文憑,或學校級別的資格,例如GCSE。在新加坡在印度,這是一所大專。巴黎市政府使用短語“第六中學?”作為lycée的英文名稱。
中等教育
編輯在某些國家的教育系統中,中學可能被稱為“學院”,或者其名稱中包含“學院”。
在澳大利亞,“學院”術語適用于任何私人或獨立(非政府)主要的,特別是中學為來自不同國家的學校。墨爾本的文法學校,悉尼的克蘭布魯克學校和帕拉馬塔的國王學校被認為是大學。
最近也出現了將公立中學改名或創建為“學院”的趨勢。在維多利亞州,有些州立中學被稱為中學,盡管墨爾本著名的政府男孩中學仍被稱為墨爾本高中。在西澳大利亞州,南澳大利亞州和北領地,自1990年代后期以來興建的所有州立中學和一些較舊的中學都使用“學院”的名稱。在新南威爾士州,一些高中,特別是合并產生的多校制學校,被稱為“中學”。在昆士蘭州一些較新的接受中小學生的學校被稱為州立大學,但僅提供中學教育的州立學校被稱為“州立中學”。在塔斯馬尼亞州和澳大利亞首都特區,“大學”是指高中的最后兩年(11年級和12年級),以及提供該服務的機構。在這種情況下,“大學”是一個獨立于高中其他年份的系統。這里的表達是預科學院的縮寫。
在加拿大的許多城市中,許多政府開辦的中學被稱為“學院”或“?學院學院?”(CI),這是“學院”一詞的復雜形式,避免了通常的“中學后”含義。這是因為這些中學傳統上側重于學術而非職業,學科和能力水平(例如,大學提供拉丁語,而職業學校提供技術課程)。盡管如此,一些私立中學(例如,上加拿大學院,溫哥華學院)仍選擇使用“學院”一詞。[4]該國其他地方的某些中學,尤其是單獨學校內的中學系統中,其名稱中也可以使用“學院”或“學院”一詞。
在新西蘭,“學院”一詞通常是指13至17歲的中學,“學院”作為名字的一部分出現,尤其是私立或綜合學校。“大學”最常出現在北島,而“高中”則更常見于南島。
在南非,某些中學,特別是采用英國公立學校模式的私立學校,其書名為“學院”。因此,不少于南非的精英七所中學中有六所稱自己為“學院”并符合這種描述。該類別的一個典型例子是圣約翰學院。
專門通過重點關注考試需求來改善兒童成績的私立學校被非正式地稱為“補習班”。
在斯里蘭卡,“學院”一詞(在僧伽羅語中稱為Vidyalaya)通常是指一所中學,通常表示高于5級標準。在英國殖民時期,根據英國公立學校模式(科倫坡皇家學院,圣托馬斯學院,拉維尼亞山,三一學院,康提)建立了數量有限的獨家中學,以及幾所天主教學校(圣約瑟夫學院) ,科倫坡,圣安東尼大學)的傳統名稱就是大學。在1931年開始免費教育之后,一大批中央大學是為了教育農村群眾而建立的。自1948年斯里蘭卡獲得獨立以來,已經建立的許多學校都被稱為“學院”。[?需要引用?]
其他
編輯除教育機構外,該術語在遵循其詞源之后,還可以指根據法規或規章建立的任何正式的同事團體。通常根據皇家憲章進行。實例是選舉團的紋章院,一門炮的大學,和樞機團。其他學院機構包括專業協會,尤其是醫學和相關專業領域的協會。在英國,這些包括皇家護理學院和皇家醫師學院。美國的例子包括美國醫師學院,美國外科醫生學院,以及美國牙醫學院。澳大利亞的一個例子是澳大利亞皇家全科醫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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