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在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系工業財務與會計專業學習;
1987.07—1989.04,安徽財貿學院教師兼員;
1989.04—1993.08,安徽省財政廳綜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4.06—1998.01,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正處級);
1998.01—2000.12,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副廳級)、黨委副,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1996.01—1999.02兼任安通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05—1998.02兼任安泰期貨公司董事長);
2000.12—2001.03,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黨委副;
2001.03—2002.09,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正廳級);
2002.09—2003.12,合肥市副市長(2003.02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業工委;2000.09—2003.12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3.12—2006.04,蕪湖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04—2006.07,蕪湖市委副、代市長;
2006.07—2008.06,蕪湖市委副、市長;
2008.06—2008.07,蕪湖市委、市長;
2008.07—2011.10,蕪湖市委;
2011.10—2011.12,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蕪湖市委;
2011.12—2012.06,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3];
2012.06—2016.02,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副省長、黨組[4];
2016.02—2016.11,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常務副省長、黨組副。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出任安徽省黨組副。
2016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十二屆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草案)》。決定任命吳存榮為安徽省人民副省長,決定免去陳樹隆的安徽省人民副省長職務。[2]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8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安徽省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5]。
雙開處分
2017年5月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對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樹隆嚴重違反紀律和規矩,毫無,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進行經商營利活動,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內生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嚴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活動;違反中央八項,吃喝;違反組織紀律,不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毫無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收受禮品、禮金,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及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職權犯罪。
陳樹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上攀附、經濟上、上,嚴重違的紀律,并涉嫌受賄、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后仍不、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樹隆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處分;終止其黨的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6]。
立案偵查
2017年5月10日,高檢網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陳樹隆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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