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
編輯司機是駕駛某些車輛的人。 因此,在交通法中,人們也談到了車輛駕駛員。 除了操縱轉向系統之外,駕駛相應的車輛還包括操縱驅動裝置、制動器以及視設備而定的其他部件。
對于幾乎所有類型的機動或其他動力運動,法律都要求通過能力測試、考試并持有執照、專利、授權或證書,直至職業培訓和學習。
變體
編輯司機的類型取決于車輛的類型:
- 公共汽車司機或卡車司機通常全職工作,出租車司機或用汽車運送客戶的司機也是如此,因此他們是專業司機。
- 軌道車輛是有人駕駛的,但有人說是發動機司機或火車司機。
- 輕于空氣的飛機(氣球和飛艇)由司機“駕駛”(重于空氣的飛機(如飛機)由飛行員“駕駛”。)
- 船只由船長、船長或負責值班的高級船員親自操作或根據舵手的命令操作。
- 由馬、驢、牛等動物驅動,以前也由狗、手推車、馬車、手推車或平板車驅動。 這些同伴的領導者被稱為車夫或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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