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交通工具
編輯在私人交通工具中,道路使用者使用他們可用的交通工具(汽車、自行車、摩托車、貨車、船、雪地摩托、飛機、騎馬等)或運動器材(旱冰鞋、直排輪溜冰鞋、帆船、滑翔機等)或他們步行(行人交通),因此他們基本上可以自由決定時間和路線(選擇騎手)。
私人交通工具與公共交通工具和私人非公共交通工具(其交通工具是例如游覽船、游客使用的纜車、滑雪纜車)相對。
在交通工具中,私人交通工具(四)包括非機動的私人交通工具(行人、騎自行車的人、滑冰的人等)和機動的私人交通工具(汽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移動房屋等)。
短期租用司機按需運輸的車輛、馬車和人力車屬于當地公共交通的特殊形式,即使用戶可以自由決定時間和路線。
如果旅行者以任何方式依賴于他的決定(例如作為乘客),他被稱為俘虜騎手。
機動的私人交通工具
編輯汽車、摩托車(xxx靠發動機動力驅動的兩輪車,如摩托車、踏板車、輕便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等個人使用的機動車輛統稱為“機動私人交通工具”(MIV)。 決定性因素是個人客運的使用,所以出租汽車、汽車共享和出租車也屬于MIV。 四輪車和三輪車也是機動私人交通工具的一部分。 電動自行車的驅動速度超過 25 公里/小時,起步輔助裝置的工作速度超過 6 公里/小時,或者無需使用踏板即可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被視為小型或輕型摩托車,并且因此,他們是機動私人交通工具的一部分,并且需要繳納強制保險。 MIV 在大規模機動化過程中獲得了重要性。
影響和問題
除了好處之外,機動化私人交通也對環境有負面影響,因為它涉及更多的人均運輸量、更大的環境影響、更多的土地使用(在靜止和流動的交通中),因此外部成本比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機動私人交通工具引起。 因此,它是許多提倡流動性轉變和軟流動性的環保倡議的目標。 此外,由于空間要求、噪音、空氣污染和事故風險,MIV 嚴重損害了生活質量,尤其是在城市中。 當交通密度超過可用空間的臨界閾值并且擁堵減少交通流量時,就會對道路安全產生負面影響。 這是大都市地區的常態。 此外,擁有自己的汽車作為身份象征已變得不那么重要,尤其是自從互聯網和移動通信設備普及以來。 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從長遠來看,擁有私人車輛的經典 MIV 將被其他形式的機動性所取代。 自 1990 年代以來,汽車共享和汽車租賃急劇增加。
成本
道路使用者的成本
- 固定成本:
- 距離、位置和時間相關的成本(運營成本):
國民經濟成本
- 道路建設成本、道路維護成本
- 機動交通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后續成本
- 面積消耗成本
- 凈財產折舊成本(= 道路建設造成的財產折舊 - 道路建設造成的財產增值)
- 如果非機動道路使用者或公共交通使用者受到 MIV 的阻礙或限制,則限制他們的行動
- 間接事故成本
- 道路和公共停車位的稀缺性價值(擁堵成本、停車搜索時間成本(搜索流量))
- 道路使用者的時間成本
- 夜間的光污染,尤其是在大都市地區以及高速公路和繁忙道路沿線
如果 MIV 的經濟成本高于 MIV 參與者必須承擔的私人成本之和,那么就可以說是 MIV 的外部成本。
Non-motorized 私人交通工具
編輯非機動車私人交通工具(NMIV)包括行人交通(也有輪椅)、自行車交通和一些特殊形式。
特殊形狀
一些車輛和交通工具也算作 NMIV 的一部分,盡管它們很可能是機動的。 這些首先包括:
- “特殊交通工具”,例如直排輪滑鞋和滑板
- 如果輔助電機僅加速到 25 km/h 的速度,需要踩踏板并且沒有踏板驅動的啟動輔助裝置只能以 6 km/h 的速度運行,則它們算作自行車.
- 小型電動車,例如電動滑板車、賽格威等。
性能比較
與汽車和公共交通工具相比,NMIV 除了能夠覆蓋更短的距離、能夠運輸更少和更容易暴露在天氣中的缺點外,還有明顯的優點:它不會產生污染物排放,幾乎沒有噪音排放; 能量需求僅限于身體自身的能量消耗,并且根據所走的距離,騎自行車時的能量需求甚至低于步行時的能量需求,不需要外部能量。 此外,NMIV 所需的空間明顯低于汽車和公共交通工具。 顯著降低靜止和流動交通中的空間需求,以及對交通設施的較低技術要求通常會導致 NMIV 的運輸基礎設施成本顯著降低,并縮短距離。 個人成本通常也較低。 此外,增加身體活動對個人健康也有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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