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觀光
編輯文化觀光是旅行者追求的主要目標是發現目的地地區的文化元素,了解它們或體驗它們的旅行。 沒有普遍接受的文化觀光定義,但典型特征是旅行者對文化的興趣、參觀文化機構、參與文化活動以及專注于提供專業可靠的信息。 教育、學習或文化旅行的個人原因是為了了解其他地方的文化,并在其他地方擴展或加深自己的教育。
眾生
編輯文化觀賞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觀賞被文化當局指定為旅游發展和地區價值增值的景點的物體。 然而,從一開始,文化觀光就不僅定義了教育、學習或文化旅行的個人原因,而且還定義了以多樣化和吸引人的方式將旅行者帶到一個地區或地方的擴展方法,遠遠超出了經典的教育旅行者與文化中進行情感接觸。
鑒于文化和旅游在歷史上相對較新的聯系以及界定這兩個詞的困難,“文化觀光”一詞的定義并不容易。
歷史
編輯文化觀光與作為教育之旅的歷史悠久的大巡回賽機構聯系在一起。 本來,“自學的需求”是旅行的首要目標。 放松身心的旅行直到 19 世紀才出現,當時旅行條件變得更加便利。 這方面的先行者是水療之旅。 隨著 20 世紀中葉大眾旅游的興起,即使在偏遠地區,娛樂也成為人們的首要任務。
總是有旅行者受到其他文化和生活方式或東道國性質的驅使。 但千禧年前后旅游業的競爭帶來了新的特殊形式,如語言和音樂會旅游、文學旅游甚至墓地旅游。 文化觀光的經典形式以“真實性”一詞為特征。 作為這種正宗文化觀光的對位或延伸,“體驗”或“活動旅游”也在發展。 分界,尤其是在巡回演唱會的情況下,肯定是流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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