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融工具
編輯金融工具是當事方之間的貨幣合同。它們可以被創建、交易、修改和結算。它們可以是現金(貨幣),在實體中擁有所有權權益的證據或收取或交付的合同權利(例如,貨幣、債務、債券、xxx、股權、股票、衍生產品:期權、期貨、遠期)。
國際會計準則?IAS 32和39將金融工具定義為“產生一個實體的金融資產和另一個實體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任何合同”。
根據金融工具是基于權益(反映發行實體的所有權)還是基于債務(反映投資者向發行實體提供的xxx),可以將其分類為“資產類別”?。如果該工具為債務,則可以進一步分為短期(少于一年)或長期。外匯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債務為基礎也不以權益為基礎,而是屬于自己的類別。
基本分類
編輯金融工具可以是現金工具或衍生工具:
- 現金工具–價值直接由市場決定的工具。它們可以是易于轉讓的證券,也可以是xxx人和貸方都必須就轉讓達成協議的諸如xxx和存款之類的工具。
- 衍生工具?–從一個或多個下劃線實體(例如資產,指數或利率)的價值和特征中獲取價值的工具。它們可以是交易所交易的衍生產品和場外(OTC)衍生產品。一些較常見的衍生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掉期,以及它們的變體,例如合成抵押債務義務和信用違約掉期。
主要特點
編輯償還期
償還期是指xxx人拿到xxx開始,到xxx全部償還清為止所經歷的時間。各種金融工具在發行時一般都具有不同的償還期。從長期來說,有l0年、20年、50年。還有一種xxx性債務,這種公債xxx人同意以后無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終不償還本金,這是長期的一個極端。在另一個極端,銀行活期存款隨時可以兌現,其償還期實際等于零。
流動性
這是指金融資產在轉換成貨幣時,其價值不會蒙受損失的能力。除貨幣以外,各種金融資產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動性。其他的金融資產在沒有到期之前要想轉換成貨幣的話,或者打一定的折扣,或者花一定的交易費用,一般來說,金融工具如果具備下述兩個特點,就可能具有較高的流動性:xxx、發行金融資產的債務人信譽高,在已往的債務償還中能及時、全部履行其義務。第二,債務的期限短。這樣它受市場利率的影響很小,轉現時所遭受虧損的可能性就很少。
安全性
指投資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會遭受損失的風險。風險可分為兩類:一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風險。這種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債務人的信譽以及債務人的社會地位。另一類風險是市場的風險,這是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隨市場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風險。當利率上升時,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下跌;當利率下跌時,則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上漲。證券的償還期越長,則其價格受利率變動的影響越大。一般來說,本金安全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即償還期越長,其風險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與流動性成正比,與債務人的信譽也成正比。
收益性
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給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大小,是通過收益率來衡量的,其具體指標有名義收益率、實際收益率、平均收益率等。由于金融工具具有表外風險,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均要求操作金融工具的企業在財務報表的主體和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規定的會計處理大多數與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則包含在應付債券、投資、股東權益等準則之中。
確認計量
編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二條,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采用如下辦法:
金融工具的確認
第二十四條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第二十五條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終止確認:
(一)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二)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終止確認,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從企業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
第二十六條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才能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
企業將用于償付金融負債的資產轉入某個機構或設立信托,償付債務的現時義務仍存在的,不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也不能終止確認轉出的資產。
第二十七條企業(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簽訂協議,以承擔新金融負債方式替換現存金融負債,且新金融負債與現存金融負債的合同條款實質上不同的,應當終止確認現存金融負債,并同時確認新金融負債。
企業對現存金融負債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條款作出實質性修改的,應當終止確認現存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同時將修改條款后的金融負債確認為一項新金融負債。
第二十八條金融負債全部或部分終止確認的,企業應當將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包括轉出的非現金資產或承擔的新金融負債)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九條企業回購金融負債一部分的,應當在回購日按照繼續確認部分和終止確認部分的相對公允價值,將該金融負債整體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分配給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包括轉出的非現金資產或承擔的新金融負債)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金融工具的計量
第三十條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第三十一條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
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xxx和應收款項,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二)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第三十三條企業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對金融負債進行后續計量。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結清金融負債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二)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負債,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三)不屬于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財務擔保合同,或沒有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并將以低于市場利率xxx的xxx承諾,應當在初始確認后按照下列兩項金額之中的較高者進行后續計量:
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確定的金額。
2.初始確認金額扣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 號——收入》的原則確定的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
第三十四條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五條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不屬于第十六條所指的例外情況,使該投資的剩余部分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企業應當將該投資的剩余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剩余部分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對按照本準則規定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但以前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企業應當在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改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照本準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或公允價值不再能夠可靠計量,或持有期限已超過本準則第十六條所指“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使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不再適合按照公允價值計量時,企業可以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改按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該成本或攤余成本為重分類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或賬面價值。與該金融資產相關、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該金融資產有固定到期日的,應當在該金融資產的剩余期限內,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計入當期損益。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也應當在該金融資產的剩余期限內,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
(二)該金融資產沒有固定到期日的,仍應保留在所有者權益中,在該金融資產被處置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金融資產在隨后的會計期間發生減值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八條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與套期保值有關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24號——套期保值》。
第三十九條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終止確認、發生減值或攤銷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的,相關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24 號——套期保值》。
創新發展
編輯金融工具創新通常受到金融市場供求因素的影響和推動。金融市場供求因素的變化是西方金融工具創新的動因。從金融工具創新的過程來看,西方國家的金融工具創新開始于20世紀于60年代,70年代以及80年代到了迅猛發展,其動因主要來自于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
需求方面
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許多國家通貨膨脹日益加劇,利率、匯率波動幅度增大,金融機構強烈地感受到資產價格變化給金融頭寸帶來的風險,于是產生了價格風險轉移創新的需求。80年代以來,能源市場的衰退和嚴重的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使許多國際銀行信用度受到懷疑,投資者強烈地感受到金融頭寸的信用惡化,于是產生了信用風險轉移創新的需求。70年代以后期的高利率xxx增加了用傳統方式進行交易的流動性的機會成本,因而要求用新的技術來提供交易的流動性,再由于投資者擔心銀行信譽或期望更多收益,使投資選擇由存款轉向流動性較小的資本市場工具,這種流動性的損失又刺激了對流動性創新的需求。一些國家金融當局對銀行增加資本的要求,導致對股權融資的強烈需求,于是有了股權創造創新。對信貸需求總量的增長導致地信用創造創新的需求。
供給方面
70年代以來,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改善,是導致供給條件發生變化的重要源泉,它有力地刺激了金融工具創新。因為,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進步,xxx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使得金融機構愿意創造出更多的新的金融工具以謀求更多的盈利。金融競爭的加劇。競爭主要表如今兩個方面:一是不同國家的金融系統之間;二是各國金融系統中同類金融機構之間以及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競爭的加劇使各金融機構無法從傳統業務中獲得豐厚的利潤,只有通過金融工具創新來開拓新市場,尋找新客戶,通過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金融需求來獲取更多的盈利,從而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金融管制壓力,由于銀行業轉之于其他行業受到更為嚴格的管制,比如在資本充足、法定準備、存款利率等方面的要求,這使得銀行業在激烈的金融競爭中處于劣勢,銀行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繞開管制,開發新的金融工具來賺取利潤。
在過去的幾十年間,為了順應市場供應因素的變化,西方金融工具創新真可謂是層出不窮,種類繁多的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現,不僅xxx增強了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提高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規避風險、謀求盈利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推動的相關金融市場的產生和發展,促進了金融市場的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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