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清算所為了防止出現負債情況,采取逐日盯市(Marking to the Market)的原則,用每日的清算價格對會員的凈交易部位核算盈虧。當發生虧損,金帳戶金額下降時,清算所便要求會員必須交納追加金。在金交易過程中,根據評價虧損,如果其保有單子的評價虧損達到的金額的時候,也就是說當超過交易金的40%的評價虧損發生時,或者帳戶最低預證金余額跌破60%底線時,將被要求追加不足金額。
示例
當日權益減去持倉金就是資金余額。如果當日權益小于持倉金,則意味著資金余額是負數,同時也意味著金不足了。按照,期貨經紀公司會通知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將金補足。此舉即稱為追加金。如果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沒有將金補足,按照,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對該帳戶所有人的持倉實施部分或全部的強制平倉,直至留存的金符合的要求。
例如:某客戶帳戶原有金200,000元,8月9日,開倉買進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15手,均價1200點(每點100元),手續費為單邊每手10元,當日結算價為1195點,金比例為8%。
當日開倉持倉盈虧=(1195-1200)×15×100=-7,500元手續費=10×15=150元當日權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資金余額(即可交易資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該客戶沒有交易,但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當日結算價降為1150點,當日帳戶情況為:
歷史持倉盈虧=(1150-1195)×15×100=-67,500元當日權益=192,350-67,500=124,850元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資金余額(即可開倉交易資金)=124,850-138,000=-13,150元
顯然,要維持15手的多頭持倉,金尚缺13,150元,這意味著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必須追加金13,150元。如果該客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沒有將金補足,那么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對其持倉實施部分強制平倉。經過計算,124,850元的權益可以保留的持倉至多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這樣,經紀公司至少可以將其持倉強平掉2手。
內容
清算所為了防止出現負債情況,采取逐日盯市(Marking to the Market)的原則,用每日的清算價格對會員的凈交易部位核算盈虧。當發生虧損,金帳戶金額下降時,清算所便要求會員必須交納追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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