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Intensive Care Unit的縮寫)即重癥加強護理病房,在香港和澳門的醫院,ICU又被稱為深切治療部。重癥醫學監護是隨著醫療護理專業發展、新型醫療設備誕生和醫院管理體制改進而出現的一種集現代化醫療護理技術為一體的醫療組織管理形式。ICU把危重病人集中起來,在人力、物力和技術上給予最佳保障,以期得到良好的救治效果。ICU設有中心監護站,直接觀察所有監護的病床,每個病床占面積較寬,床位間用玻璃或布簾相隔。這是續復蘇后的一種更高層次的醫療服務,是社會現代化和醫學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
詳細介紹
ICU是英文Intensive Care Unit 的縮寫,意為重癥加強護理病房。重癥醫學監護是隨著醫療護理專業的發展、新型醫療設備的誕生和醫院管理體制的改進而出現的一種集現代化醫療護理技術為一體的醫療組織管理形式。中小醫院是一個病房,大醫院是一個特別科室,把危重病人集中起來,在人力、物力和技術上給予最佳保障,以期得到良好的救治效果。
ICU的中文譯名目前尚不統一,xxx一般譯作“監護病房”或“加強治療病房”,而在香港則譯為“深切治療病房”。從原文看,Intensive一詞譯為“加強”似無疑義,但Care的含義卻可推敲,它包括了“看護”和“治療”二層含義,“看護”用現代概念解釋不妨譯作“監護”。因此有人認為,ICU譯作“加強監護治療病房”可能更確切。事實上,ICU也正是以實施廣泛和密切的生理功能監測,并據此進行判斷和治療為其特色。不管如何命名,ICU的基本宗旨是為危重病人提供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由于ICU所從事的是最富有活力并居于醫學發展前沿的危重病醫學,因此,具有極大的開拓性,能夠從理論到臨床不斷推陳出新,做出許多普通病房難以做到的事情。但另一方面,無論ICU如何“特殊”,它畢竟是以醫學發展為根基,“加強”之意實際上只是對現存方法和手段進行濃縮,因此它不可能 超越時代發展做出迄今醫學尚不能做到的事情。充分理解這點即可規范ICU的行為,同時也可解除某些人的疑慮和誤解。
ICU醫師的基本技術要求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心肺腦復蘇的能力;呼吸支持的能力(氣管插管、機械通氣等);能持續的心電監測;有識別處理心率失常及有創血流動力學監測的能力;作緊急心臟臨時起搏的能力;對各種化驗結果作出快速反應并立即給予反饋的能力;多個臟器功能支持的能力;進行全腸道外營養的能力;微量輸液的能力;掌握各種監測技術,以及多種操作技術的能力;對輸送病人過程中,生命支持的能力(有吸氧、呼吸機、心電監測的能力);有對各個醫學專業疾病進行緊急處理的能力。
醫療對象
- 嚴重創傷,大手術后及必須對生命指標進行連續嚴密監測和支持者;
- 需要心肺復蘇者;
- 某個臟器(包括心、腦、肺、肝、腎)功能衰竭或多臟器衰竭者;
- 重癥休克、敗血癥及中毒病人;
- 臟器移植前后需監護和加強治療者。病情好轉后,又轉回普通病房。
醫護要求
ICU的護理管理
重癥護理為病人提供持續加強性的護理及措施,以使病人的病情恢復穩定以及預防并發癥的發生,以維持病人的最佳健康狀態。
一、ICU 護理人員的配備:
1、ICU的床位及人員應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任務等需要配備。
ICU的護理操作和工作最比一般普通病房要繁重緊張得多,為了使每個病人24小時均有一名護士護理,而且能允許護士有法定的休息日、休假及病假、產假等,故每張床要在3~4名護士。
現國內很多醫院都很難達到這一標準,有關部門尚無ICU護士編制的具體規定。本人認為在目前至少應達到綜合ICU中病人與護士的比例為1:2~3,專科ICU中的比例為1:1~2。只有在保證足夠的護士編制的前提下,才能保證ICU的護理質量。
2、要包括不同層級的護理人員,各級護理人員的職責要明確。
二、ICU護士的素質要求:
ICU護士要有較好的身體素質,能吃苦耐勞,關愛傷病人的觀點強,誠實可信,細心耐心,洞察力強,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要有扎實的所理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三、ICU護士的培訓:
ICU護士應是具有護理執業執照的專業人員,現在國內尚無ICU護士的培訓中心及ICU護士專業證書,在這方面我國與國外存在很大的差距。現在各醫院都在根據自己的條件培訓ICU的護士。
培訓內容大致應包括:
1、休克病人的觀察及護理。
2、有創壓力監測。
3、血流動力學監測。
4、人工氣道的應用及管理。
5、機械通氣的應用。
6、心電圖監護。
7、心肺腦復蘇及應急措施的訓練。
8、血液凈化治療及護理。
9、DIC病人的觀察及護理。
10、危重病人的營養支持。
11、各種儀器的使用。包括心電監護儀,呼吸機,麻醉機,各種泵,除顫器,體溫調節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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