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進而言之,一個客觀存在或發生的事實,能否成為新聞,然后被傳播,應該取決于兩點:一是在多大程度上及以怎樣的方式與公眾的利益相關聯,二是能否滿足人們的感官需要。在這里,所謂的公眾利益既包括經濟利益,也包括安全、公正、道德、榮譽、審美等社會價值利益,而心理感官需求則是人們對事物的好奇、趣味等的心理滿足,當然不是獵奇,不是低俗、庸俗、粗俗,不是滿足少數人需要的感官刺激[1] 。
劉建明在全面考察了新聞價值理論的來龍去脈之后,又進一步提出了” 現代新聞價值” 的說法, 他認為:” 現代新聞價值理論應當回歸價值的本義,體現對受眾的有用性,對其內涵的闡述在哲理上符合認識邏輯。所謂現代新聞價值, 是指受眾在接受新聞活動中滿足其需要所表現出的效應。新聞是價值的體現者,媒介是價值的載體,受眾是價值的確定和受益者。受眾與新聞的相互作用, 使新聞這一客體按照主體的要求為其服務, 表現出客體的有用性。所以, 有用、有益、有效是新聞價值的三個要素。脫離受眾的接受過程,任何價值都無法體現出來。對價值的”作用和意義”的界定, 既不是脫離現實世界的抽象的”意義王國” ,也不是把有用功效混為某些特性的東西。新聞事實的特性可能決定新聞價值,但它們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對象。
新聞價值是新聞工作者用以衡量客觀事實是否能構成新聞的標準。
形成
新聞價值這個概念最早形成于美國。1833年9月3日美國大眾化報紙《太陽報》創刊,推動了面向全社會的“便士報”的迅速發展。在報業競爭中,各報社老板和主編為擴大報紙發行量,十分重視對新聞事實的選擇。美國著名報人 J.普利策要求記者采訪“與眾不同的、 有特色的、戲劇性的、浪漫的、動人心魄的、xxx的、奇妙的、幽默的、別出心裁的”新聞,認為符合上述要求的,是有價值的新聞。20世紀初,美國、日本的一些新聞學者,把新聞事實的選擇標準,統一到新聞價值這一概念上。 1903年出版的美國新聞學專著 《實用新聞學》,提出“新聞必是以動社會全體之興趣者,當注意新聞價值”。到20世紀20年代,美國和日本的新聞學著作對新聞價值已有較完整的論述。
在中國新聞界,新聞價值這一概念由徐寶璜從美國、邵飄萍從日本引進。1918年,他們在北京大學新聞學研究會上各自講述了新聞價值問題。從30年代起,這一概念在中國新聞界得到普遍應用。1957年,新聞價值曾被認為是資產階級新聞學觀點遭到批判。1978年中xxx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新聞界重新討論新聞價值問題;并確認按新聞價值來選擇新聞事實是新聞工作的客觀規律。
新聞價值對于采訪、制作、編輯等新聞業務有直接的作用。在采訪前,記者依據新聞價值判斷某一新聞線索有無采訪的必要;在采訪中,記者依據新聞價值估量獲得的各種事實, 以便抓住要點,深入采訪;在制作中,記者依據新聞價值選取、組織、體現材料。編輯依據新聞價值審視新聞稿,決定稿件的取舍、修改以及版面設計或節目的安排。新聞事實能否及時傳播出去,除了考慮事實的新聞價值外,還要受到新聞政策、新聞法的制約。
五要素
時新性
雙重主體:傳者、受者
雙重客體:事實、文本
傳統新聞價值理論主要指“事實成為新聞”的標準,沒有涉及作品的新聞價值問題。
A客觀事實發生的新近性;B事實內容的新鮮性
重要性
與人們利益的相關性
A事實實在客觀上對受眾的影響程度,受影響的受眾的數量多少
B事實對社會影響時間的長短,事實影響空間的大小顯著性考察事實本身的要素的知名度)
A人的顯著性:領袖、權威、精英、惡棍
B事情本身的
顯著性
:別人做不到的事情
C時空:時空的不均衡性,時空已經被人意義化
接近性
距離,周圍的事物比遙遠的事情對人的影響更大,人對客觀世界的改造總是從近處著手。物理距離,心理距離。
趣味性
普遍趣味,多元性,多層次
A與人們利益的相關性
B非常態的事實
C有人情味
D情趣性
爭議
傳播主體說(標準說)
持這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新聞價值是新聞工作者選擇新聞的標準,例如:“新聞價值是新聞記者衡量和選擇事實是否可以成為新聞的標準”①,“新聞價值是選擇衡量新聞事實的客觀標準,即事實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構成新聞的特殊素質的總和,素質的級數越豐富越高,價值就越大”②,這種定義好象很好的解決了新聞工作者如何選擇新聞的選擇的問題,但是它卻根本地違背了新聞的采寫規律。因為它強調了新聞的傳者的主動地位,但是卻忽略了受眾的要求,如果說它在計劃經濟時代還適合當時的新聞采寫實際的話,那么在媒體經歷了“事業單位,企業經營”和“管辦分離”后的今天,它是不符合新聞的運作實際的。如果盲目地認為新聞傳播者認為的值得采寫的事實就是新聞的話,那么很可能在受眾那里吃閉門羹。這只會使新聞工作者處在孤芳自賞的感覺中不能自拔,結果受眾和新聞單位的距離越來越遠,新聞單位的經營狀況也會越來越差。在現實中往往會造成傳者本位的后果。
接受主體說
持這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新聞價值是對新聞受眾的作用。例如:”新聞價值是某些事實所具有的在滿足受眾新聞需要方面所具有的現在和潛在的作用”③。這些定義很好地解決受眾在傳播過程中的主體地位,給新聞單位的經營指明了方向,有利于避免新聞單位在傳播過程中不重視受眾的弊端,這也與“受眾中心論”相一致,但是單一地強調受眾的需要會使新聞的輿論引導作用失去方向。會給某些新聞單位的新聞媚俗找到借口,從而造成新聞格調的低下,不利于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有的時候甚至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另外。受眾的需要有好壞良莠之分,如果一味地滿足某些受眾的低級趣味的需求,勢必會使新聞淪為社會的腐蝕劑。新聞的輿論監督和社會引導作用。
雙主體說
持這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新聞價值是新聞客體對新聞主體的作用,認為新聞傳播中傳播客體和傳播主體是地位相等的。“新聞價值就是新聞客體的屬性、功能對新聞主體的效應”④。在此新聞主體指的是新聞的接受和傳播者。這個定義很好地考慮和說明了新聞的傳播的全過程,并且避免了只強調傳播一方的弊端,但是在定義中我們很難看到新聞的對社會的積極意義。也就是說新聞的社會價值在定義中沒有很好的體現出來。它只是單純地強調了新聞的主體的需要。而且有將新聞xxx化的傾向,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新聞同時滿足兩個新聞傳播主體的需要必然會存在“選擇性理解”的問題,即傳播主體和接受主體對同一新聞的理解有時必然會存在差異,接受主體和傳播主體都認為新聞滿足了其自身的需要,但是在客觀效果上卻與兩者的意愿相反。
社會效應說
持這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新聞價值就是新聞的社會效應.例如”所謂新聞價值,新聞信息在傳播過程中激發出來的社會創新需要的能量”⑤,新聞價值是”一則新聞所產生的社會效應 ”.這個定義很好地考慮了新聞價值的社會效應,使新聞的社會作用很好地體現出來.但是在這個基礎上并沒有考慮到受眾的需要和傳播者自身的需要,如經濟,媒體的威望等等.這樣的新聞價值只是對社會的價值,是充分強調社會作用的價值.它是在沒有考慮傳播者和受眾的利益和興趣的情況下所談的價值.所謂價值就是客體滿足主體的需要,但是一個只強調社會主體需要的價值在傳播主體和接受主體的價值沒有實現的情況下是很難得到保證的.當受眾對新聞失去興趣以及新聞單位失去受眾的時候,那么新聞的社會價值便成了空中樓閣了.可以說,新聞傳播中主體價值的實現是新聞社會價值實現的前提和基礎.社會價值是終極目標,但是在這個定義中卻沒有提到傳播主體的價值,自然使新聞的終極價值成為鏡中花,水中月.
綜上所述,新聞價值的定義很多,但是他們大多強調新聞的一面價值,從而與實踐脫節.造成理論和實踐兩張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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