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賽德斯-奔馳
編輯術語定義
編輯戴姆勒-奔馳集團多元化發展之際,核心業務于1989年6月29日轉移至梅賽德斯-奔馳股份公司,接管乘用車和商用車的研發和生產。 “綜合技術集團”結束后,乘用車和商用車業務于1997年4月1日分離,劃分為不同的業務領域。
梅賽德斯-奔騰品牌是為了區別于梅賽德斯-奔騰汽車(MBC)事業部,后者除擁有梅賽德斯-奔跑汽車品牌外,還擁有Smart品牌。 2019年11月1日,與梅賽德斯-奔騰Vans事業部一起分拆為新成立的梅賽德斯-奔騰AG,為梅賽德斯-奔馳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除梅賽德斯-奔馳Vans事業部外,梅賽德斯-奔馳品牌的商用車也隸屬于戴姆勒卡車與卡車旗下。 公共汽車,也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分拆為戴姆勒卡車股份公司。
梅賽德斯-奔馳品牌汽車
編輯此外,以下車輛以梅賽德斯-奔馳品牌提供,基于上述車型組,其中一些也由外部公司生產:
此外,直到 1991 年,拖拉機一直以 MB-Trac 的名稱生產。
梅賽德斯-奔馳集團生產具有高水平的垂直整合,因為他們內部開發和制造的轉向以及手動和自動變速箱。 在發動機構造中,有大量系列用于各種型號組。 所以同款發動機用于乘用車、SUV和面包車的情況并不少見,參見梅賽德斯-奔騰的發動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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