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商標定義
編輯文字商標(Word Mark) ,所謂文字商標就是指純粹使用文字(漢字,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或字母)、數字所構成的商標。是商標的構成要素為純文字,不含其他圖形成分的商標。如“全聚德”、“SONY”等。文字商標是一種主要的商標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數企業都會道選文字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作為商標的文字不一定是具有含義的文字,但至少可以識讀。
文字種類
編輯文字商標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漢字、漢語拼音字母、中國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文字商標的文字書寫不拘一格,楷、行、草、隸、篆,橫書、直書、藝術體、印刷體、變異體均可使用。但必須突出文字商標易認、易記、易于呼叫的特點,力爭使消費者目及則意達。在文字的運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詞語。如:不能在牙膏商品上使用"牙膏"作為商標。
一是有帶有一般含義的詞語組成的商標。例如,“三洋”(電視機)、“鳳凰”(自行車)等;
二是有不帶含義的創造性詞匯組成的商標。例如,“SONY”(索尼)就是日本一家電器公司在其所生產的磁帶、電視機、錄音機等產品上使用的商標;
三是由兩個或幾個帶有一定含義的詞匯簡化拼合而成的商標。例如,“上藥”(六神丸),即由“上海中藥制藥廠”簡化而來的。
少數民族文字商標
編輯少數民族文字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但要注意其作為商標的顯著性。同時,為了便于審查,應當附送商標設計說明。
優點
1、表達意思明確
2、視覺效果良好
3、易認易記等優點
局限
受民族、地域的限制。
漢字商標在國外不便于識別。外文商標在中國也不便于識別。
少數民族文字,也受著一定地域所限;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時,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說明,以便于識別。
特點
文字商標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文字商標易于呼叫,具有表達意思明確、視覺效果良好、易認易記等優點。這樣,它在企業商標體系中占有核心地位。,所以,商標的設計越來越趨向文字化。
二是.文字商標受民族、地域的限制。如漢字商標在國外就不便于識別。外文商標在我國也不便于識別。少數民族文字,也受著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時,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說明,以便于識別。
文字商標設計
編輯由于文字商標在企業商標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因此每個企業都應該優先注冊和保護自己的文字商標。企業在獲得注冊的文字商標基礎上設計圖形商標,才會使企業商標體系更加充實、完善。
每個企業都應該優先注冊和保護自己的文字商標。如果公司的商標在注冊前已經“圖文并茂”形成體系,不防采用圖文分別注冊和組合注冊相結合的方式,這樣不僅有效化解了商標注冊的風險,提高了核準率;而且商標的使用形式也更加靈活,單獨出現受保護,組合使用也不違法。
文字商標一經核準注冊,不得增刪文字,不得更改成與原注冊內容不同的設計。為了保證商標的顯著性,不致與指定商品產生混淆,在文字的運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詞語。同時,為了便于審查,應當附送商標設計說明。
優先注冊、優先保護
編輯文字商標易于呼叫的特點決定了它在企業商標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因此每個企業都應該優先注冊和保護自己的文字商標。企業在獲得注冊的文字商標基礎上設計圖形商標,才會使企業商標體系更加充實、完善。
分別注冊圖、文商標,有效化解注冊風險,提高核準率。如果公司的商標在注冊前已經“圖文并茂”形成體系,不妨采用圖文分別注冊和組合注冊相結合的方式,這樣不僅有效化解了商標注冊的風險,提高了核準率;而且商標的使用形式也更加靈活,單獨出現受保護,組合使用也不違法。還有一點至關重要,如果企業的商標形式不能適應企業發展,其中一部分需要有所改動時,也不會造成“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后果。
商標功能
編輯商標與廣告的關系,商標是產品的標識,是相對固定不變的,一旦經過注冊即受法律保護,別人不得冒用;而廣告是?商標標致用來宣傳企業或者產品的,廣告要根據宣傳對象靈活地采取形式,當然,廣告里面xxx有產品的商標,別人印象會更深。
商標的法定構成要素
編輯作為構成商標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標法》把僅以字母構成的商標歸在文字商標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把字母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之一,這樣規定更符合實際,也便于商標主管部門對商標注冊申請依法審查核準。
作為商標構成要素的數字,也是2001年新《商標法》的新規定。構成商標的數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作為構成商標的三維標志,又可稱為立體標志,是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立體物標志。以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的稱為立體商標,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對立體商標的注冊和保護規定是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我國的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顏色組合單獨作為商標要素也是新《商標法》中新增加的內容。獨特新穎的顏色組合,不僅可以給人一美感,而且具有顯著性,能起到表示產品或者來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區別生產者、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作用。
上述六類商標要素可以單獨作為商標注冊,也可以將上述這些要素中兩個或兩個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組合,但必須符合《商標法》第八條、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作為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或其組合的顏色,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若未明確提出指定顏色要求,均按黑白顏色注冊,也按黑白顏色保護。明確提出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的,則按所指定的顏色或顏色組合注冊,也按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保護。
如何申請文字商標
編輯申請的程序
首先應在國家商標網上查詢一下在需要注冊的類別有沒有近似的商標存在。如果有那申請的通過率不會很高,如果沒有就可以放心考慮注冊。
需要準備的材料
1、商標注冊申請書;(根據你經營的產品或服務確定在哪個或哪幾個類別,按照商標分類表選好自己的產品,限于十項,超過一項加收100元);
2、商標圖樣8份(大于5x5cm,小于10x10?cm),一張貼于商標申請書上指定的位置;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到北京國家商標局大廳遞交材料,一個商標一個類別1000元。
商標與產品的關系
編輯商標與廣告的關系,商標是產品的標識,是相對固定不變的,一旦經過注冊即受法律保護,別人不得冒用;而廣告是?商標標致用來宣傳企業或者產品的,廣告要根據宣傳對象靈活地采取形式,當然,廣告里面xxx有產品的商標,別人印象會更深。
商標與商品名稱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商標與商品名稱既緊密相聯,又有本質區別。商標只有附著在商品包裝或商品上,與商品名稱同時使用,才能使消費者區別該商品的來源,而商品名稱是用來區別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獨立使用。商標是專用的、獨占的,而商品名稱(除特有名稱外)通常是公用的。
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同樣緊密相聯,又有本質區別。兩者的相同之處是:商標是商品包裝裝潢的一部分,二者同時使用于商品包裝上。二者的區別是: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而裝潢是為了美化商品,使消費者賞心悅目,給人以美的感受。商標是由《商標法》來調整;而裝潢由《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專利法》來調整。注冊商標的使用不能隨意改動;而裝潢可任意變換設計樣式。
商標與工業品外觀設計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二者都是工業產權,均給人以視覺效果。但商標只附著在商品包裝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業品外觀設計是商品存在的形式。商標是遵循《商標法》進行保護的;而工業品外觀設計是遵循《專利法》進行保護的。
服務商標與企業名稱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1、構成要素不同。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商標只能由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顯著部分構成。
2、功能不同。服務商標僅區別不同的服務出處,企業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企業名稱一般只有一個。
3、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注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才能使用。
4、專用權范圍不同。服務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不同。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6、適用法律不同。各國規范企業名稱的法律有很大差異,商標則是用《商標法》予以規范。
7、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得允許他人使用。
服務商標與商號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1、服務商標僅起區別服務出處的作用,商號既可以區別不同服務出處,又可以區別不同商品的出處;
2、商號均由文字構成,但服務商標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圖形或其組合構成;
3、商號、廠商字號,可以作為企業名稱中的一部分,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商號作為商標使用時,必須依據《商標法》核準注冊,才能受到法律保護,享有專用權。
商號與服務商標均屬工業產權的組成部分。
注意事項
編輯作為商標構成要素的數字,也是2001年新《商標法》的新規定。構成商標的數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一般來說,單個字母或數字由于缺乏顯著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數采取審查制度的國家都是不能注冊的。因此,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字母或者數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標。
不同語言的文字或數字之間可以互為組合,文字的組合可以使用有含義的詞語,也可是生造的無任何含義的詞語。
文字商標不得使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中國審查商標時,除漢字(包括漢語拼音)、英文文字構成的商標是按照文字的含義直接檢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劃分圖形要素分類后,作為圖形來進行檢索的。
除漢字,漢語拼音,英文及英文字母外,其他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字母在申請注冊商標時,應附加說明系何種文字及相應的含義,否則,均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義解釋,或作無含義解釋。因此,如果沒有特殊需要,文字商標應選擇漢字(包括漢語拼音)或英文文字為首選。
文字商標中的文字字體,可以是印刷體、書寫體或美術體等,當文字字體以某種圖案形式變形表達時,這種商標就已脫離了文字商標的本來面目而成為了圖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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