癥狀體征
病史 母親糖尿病史,妊娠高血壓史,新生兒窒息,早產,足月小樣兒,嚴重感染,硬腫癥,溶血癥,紅細胞增多癥史;有胃腸外營養或用氨茶堿史等應定時監測血糖。
1,低血糖癥:新生兒低血糖癥狀不典型或無癥狀,少數出現癥狀,表現為反應低下,哭聲弱,拒奶且吸吮并,肌張力低下,蒼白,低體溫,呼吸不整,暫停,青紫等,嚴重者出現震顫,驚厥,昏迷等,發病在生后1~2d內居多,結合血糖監測可作診斷。
2,高血糖癥:早期及輕癥可無癥狀,重癥可表現為煩渴,多尿,體重下降,眼窩凹陷,脫水,甚至休克癥狀,并可呈現驚厥,顱內出血等。
3,診斷標準
(1)低血糖癥:按照傳統低血糖的診斷值(為全血標準)。
而Ogata ES提出血漿葡萄糖<40mg/dl為低血糖定義,血漿葡萄糖值應較全血高出10%~15%(Avery GB.Neonatology 4ed.1994∶572),國內目前比較一致,全血血糖<2.22mmol/L(40mg/dl)即為低血糖診斷標準。
(2)全血血糖≥7mmol/L(135mg/dl)診斷為高血糖癥。
(3)血清胰島素水平(μU/L)/血糖(mmol/L)>0.3時,為不適宜的胰島素水平增高。
治療方法
預防主要措施是控制葡萄糖輸入的速度。
1、避免高危因素:如寒冷損傷等。
2、慎用高滲葡萄糖:在新生兒窒息復蘇時及低體溫等情況下,應慎用25%高滲葡萄糖,應稀釋至5%葡萄糖。
3、加強監測:對母分娩前短時間內和新生兒在產房復蘇時用過葡萄糖者,入病房后先查血糖。
4、生后能者宜早期喂養,生后2~4h開始喂糖水或奶。
5、葡萄糖靜脈滴注: 用于不能經胃腸道喂養者。通常給予10%葡萄糖,足月適于胎齡兒按3―5mg/(kg.min),早產適于胎齡兒以4―6mg/(kg.min),小于胎齡兒以6―8mg/(kg.min)速率輸注,可達到近似內源性肝糖原產生率。
注意:應監測血糖、尿糖,以調整輸糖速度和濃度。不能驟停輸液。
新生兒低血糖癥與高血糖癥西醫治療方法
一、低血糖癥:
1、無癥狀性低血糖:
口服:10%葡萄糖5~10ml/kg,每2~3hl次。
靜脈注射:10%葡萄糖,速率為6~8mg/(kg?min),4~6h測血糖,調節靜脈注射速率,維持24h后停止,改服1日的10%葡萄糖(5~10ml/kg)。
能者哺母奶或鼻飼配方奶。
2、癥狀低血糖:
緩慢靜脈注射25%葡萄糖2~4ml/kg,以1ml/min速率注入。之后用10%~12%葡萄糖靜脈滴注8~10mg(kg?min),定期監測血糖,血糖穩定24~48h后改用5%葡萄糖維持,逐漸減量。
一般2~3d治愈,之后開始母乳或配方乳。
3、持續或反復嚴重低血糖:
(1)治療3日無效果:
A.加用氫化可的松5mg(kg?d)2~3d,靜滴
B.用胰高糖素0.03mg/kg,肌注隔6~12hl次,同時監測血糖;
(2)高胰島素血癥者
A.用1:1000(0.01mg/kg)皮內注射。若無效,用1:200腎上腺素放于25%甘油內,按.005~0.01ml/kg每6h口服1次。
B.用鹽酸麻黃素0.05mg/kg口服,每3hl次,適用于糖尿病母親嬰兒。
C.用二氮嗪胰島素,每日10~15mg/kg,分3~4次靜注或口服。
二、高血糖癥
(1)暫時性高血糖癥,一般不需治療。
(2)醫源性高血糖癥:減少葡萄糖少量、濃度及速率。
開始濃度以5%葡萄糖為宜,滴注速率控制在4~6mg/(kg?min)。
(3)血糖>16.8mmol/L(300mg/dl、尿糖陽性或控制輸液速度后癥狀持續者:
皮下注射胰島素0.2U/kg,繼以1~3U/kg?d靜滴,同時輸1/4~1/5張液。
飲食保健
1).宜長期服用蜂膠。
降血糖和預防并發癥。
2).宜吃豆類及豆制品:富含蛋白質、無機鹽和維生素,不飽和脂肪酸。
可降低血糖。
長期食用可降低血糖、血脂。
5).忌吃含糖很高的食物。
預防護理
如何提高血糖的監測應引起臨床醫師的重視,做到預防為主,早期診斷及時治療才能降低發生率減少腦損害。
1,對易發生低血糖的新生兒,應于生后3,6,9,12,24h監測血糖,遲早發現低血糖或高血糖癥。
2,對低出生體重兒,高危兒生后能者要盡早喂養,生后2~4h開始喂糖水或奶,不能經口或鼻飼喂養者,靜脈輸注葡萄糖維持營養。
3,胃腸道外營養者,補充熱量時注意補充氨基酸及脂肪乳,葡萄糖嘗試不宜過高。
4,對高危兒,早產兒應控制葡萄糖輸液速度,不8mg/(kg·min),并做血糖監測,如增高應立即降低輸入量濃度和速度,不能驟停輸液,以防反應性低血糖。
5,新生兒窒息復蘇時使用葡萄糖的濃度為5%。
病理病因
臨床表現
1,低血糖癥:新生兒低血糖癥狀不典型或無癥狀,少數出現癥狀,表現為反應低下,哭聲弱,拒奶且吸吮并,肌張力低下,蒼白,低體溫,呼吸不整,暫停,青紫等,嚴重者出現震顫,驚厥,昏迷等,發病在生后1~2d內居多,結合血糖監測可作診斷。
2,高血糖癥:早期及輕癥可無癥狀,重癥可表現為煩渴,多尿,體重下降,眼窩凹陷,脫水,甚至休克癥狀,并可呈現驚厥,顱內出血等。
診斷
1,病史 母親糖尿病史,妊娠高血壓史,新生兒窒息,早產,足月小樣兒,嚴重感染,硬腫癥,溶血癥,紅細胞增多癥史;有胃腸外營養或用氨茶堿史等應定時監測血糖。
2,診斷標準
(1)低血糖癥:按照傳統低血糖的診斷值(為全血標準)。
而Ogata ES提出血漿葡萄糖<40mg/dl為低血糖定義,血漿葡萄糖值應較全血高出10%~15%(Avery GB.Neonatology 4ed.1994∶572),國內目前比較一致,全血血糖<2.22mmol/L(40mg/dl)即為低血糖診斷標準。
(2)全血血糖≥7mmol/L(135mg/dl)診斷為高血糖癥。
(3)血清胰島素水平(μU/L)/血糖(mmol/L)>0.3時,為不適宜的胰島素水平增高。
疾病診斷
主要是高血糖和低血糖之間的鑒別,血糖測量可以鑒別。
檢查方法
主要做血糖檢測,了解血糖變化。
血糖監測方法:臨床上常用紙片法,微量血糖儀取足跟部毛細血管微量血檢測血糖及靜脈血監測,要后1,3,6,9,12,24h早期定時監測或入院新生兒當時及定時監測,但廣大基層醫院無條件開展血糖監測,天津市兒童醫院提出應用電子計算機就其內在低血糖因素(日齡,體重,胎齡,感染及缺氧)進行判別分析,建立判別數式Y=-0.18295X1-0.90382X2-0.0519X3+5.6895X4+5.10437X5,用此式對新生兒進評分Y≥-33.80474者判為低血糖高危兒,應采取預防措施以降低血糖發生率,從310例新生兒測定中準確度高,錯判率為2.42%,可以試用。
并發癥
1,低血糖持續可并發智力低下,腦癱,震顫,驚厥,昏迷等神經系統后遺癥。
2,高血糖重癥可并發顱內出血,引起腦損害。
相關疾病 小兒糖尿病小兒糖尿病腎病小兒糖吸收不良小兒低血糖小兒糖原貯積病Ⅰ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Ⅲ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Ⅳ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Ⅴ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Ⅵ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Ⅶ型小兒糖原貯積病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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