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
編輯客票,是航空運輸中航空公司為航班簽發的運輸證件的英語,用于超越證件功能,用于控制指定航班旅客是否持有有效證件。要求在其中所述的商業航空運輸中的飛機運輸。 一旦您收到登機牌,使您有權登上可用于預訂航班的飛機,機票將失去其作為運輸權利證明的相關性。
一般
編輯機票由不同機構簽發:旅行社(通常代表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或直接由相關航空公司簽發。 并非所有門票都必須支付(全額),例如為您自己航空公司的員工提供的免費航班或根據飛行常客計劃累積里程的折扣機票。
一張機票由一張或多張乘機聯和幾張收據組成,航空公司收到用于記賬的訂票憑證,出票旅行社保留的旅行社聯(英文代理聯),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貶值乘機聯(英文乘機聯)和英文旅客收據,該收據與乘機聯一起交給旅客,并應由旅客保留。
每張乘機聯僅針對一條航線(航段)發行。機票始終只能在出發前購買,而不能在飛行途中購買。 在值機柜臺將機票換成登機牌(登機牌)。 保留的機票將被發送給航空公司進行結算。
直到 1994 年引入電子機票之前,機票都是紙質的。 今天,紙質機票僅在特殊情況下發行,包括電源或系統故障,以及超過電子機票支持的 16 個航段的行程。
紙質車票
編輯紙質車票的種類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認可三種紙質機票:
- 手動填寫的工單
- TAT 票,用打印機創建的票
- ATB(自動售票和登機)票,帶磁條
2006年5月24日,IATA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圍內不再簽發紙質標準運輸單據。 不包括帶有機器可讀磁條的 ATB 票,其中可以存儲預訂和登記信息。

包含的數據
IATA 認可的機票必須包含以下數據:
此類機票包含每段旅程的單獨航班聯票,例如 以下數據:
- 乘客的頭銜、名字和姓氏
- 航線
- 預定的日歷日期
- 預訂艙位
- 有關航班關稅和航班稅的信息(空中交通管制費、機場稅、政府收費、空中交通稅)
- 發行日期
- 簽發機構(例如 IATA 機構)
- 票號
- 有效期
- 簽轉信息:此票簽發后是否還能更改(航線、日期等)
-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mco)
- 托運行李件數及其重量字段
票號的前三位數字表示出票的航空公司。 這個 3 位數字由 IATA 分配,稱為 IATA 前綴。 沒有磁條的機票包含多份復印件,供辦理登機手續、航空公司管理、出票旅行社和乘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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