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與實施
編輯低電壓指令的目的是確保電氣設備在人員、家庭、牲畜和貨物的健康和安全方面得到高水平的保護,并保證內部市場的運作。
它適用于“額定電壓為 50 至 1000 V 交流電和 75 至 1500 V 直流電的電氣設備”,但有一些例外。額定電壓較低的產品屬于通用產品安全指令。
RED 2014/53/EU 適用的大多數無線電設備(無線電發射器和接收器)不直接屬于 LVD 的范圍。 相反,無線電設備指令要求符合低電壓指令的“基本要求”,但不適用電壓限制,這對應于低電壓指令的更嚴格的規范應用。
該指令要求成員國采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只有按照社區安全技術的最新水平制造的電氣設備才能投放市場經得起適當的安裝和維護以及預期的使用不會危及人和牲畜的安全或財產的保護。
CE 標志和符合性聲明
編輯設備的制造商和進口商主要負責遵守該指令。 您通過執行合格評定程序證明電氣設備符合低電壓指令。 他們創建技術文件,為設備添加操作說明和安全信息,并貼上 CE 標志。
內容由匿名用戶提供,本內容不代表www.gelinmeiz.com立場,內容投訴舉報請聯系www.gelinmeiz.com客服。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gelinmeiz.com/355680/